一、目標
自閉癥兒童訓練的最終目標是發展自我照顧、促進個人生存能力。
目標為:
1.促進正常發展 在訓練過程中要著眼于兒童的身心發展規律,逐步提高各方面能力,開發潛能。并在促進發展的過程中,有序地使他們在人際交往、語言溝通和社會適應行為方面明顯的缺陷得到改善,建立正常行為。
2.消除過分行為 比如聽、嗅、觸等感官的自我刺激、不適情緒表達方式或自殘、暴怒等干擾正常學習和正常發展的過分行為,要消除掉。
3.避免及消除孩子的固定僵化行為。自閉癥兒童大多思維僵化固定,對教育訓練與日常生活構成障礙,須重視增長率策略,避免形成固定僵化行為,如果存在要予以消除。
二、原則
訓練時,應遵循下列原則:
1.應用學習原理、行為矯正技術、工作分析方法和實質性增強來學習新行為,消除過分行為。
2.遵循實用原則,按兒童實際年齡,通過實物進行教育訓練,不要抽象的說教。
3.根據兒童的實際能力,注意個別差異,設計個別教案,循序漸進地教育訓練。并分析其固定僵化行為,以逐漸減少原則進行矯治。
4.注意學習課程與學習方法的多樣化與彈性化,把握隨機教育,避免固定僵化。
5.家長、家庭積極參與,力求學習生活化。在家庭參與下,找出適當教學訓練目標,并通過生活教學,達到學習目標。
6.身心機能協同發展。在訓練過程中注意提高身體素質,發展運動能力,又要注重提高心理素質,培養良好個性,使身心兩方面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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