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停好車在便利商店門口停車格,澐表明要去便利商店,媽表明先去吃了中飯便可來便利商店,澐自己跑進去,媽打算到對街看著他顧著安全不走丟即可,縱使花半小時來等他也值得,要讓他知道”不是他進去我就會跟進去付錢”
不料澐姐跑進去要叫他放下手中的冰淇淋出來,他氣得沒結帳就跑出來,我立刻向前斥責--東西沒付錢未結帳不可以拿出來!這是小偷的行為!他哭喊:「我不是小偷!」媽:「對!所以東西要付完錢結完帳才可以拿出來!」
帶著他拿進去放回去,他當然不肯!我大聲罵他還打了他屁股一下,沒有多余的話和多余的過程就是要他放回去,并不斷告訴他--媽媽說過了”吃飽飯就可以來買!”
到了面店他哭得有多傷心就有多傷心,拖他去尿尿洗手洗把臉,一再堅定地告訴他--吃飽飯就可以去買冰淇淋!
他要我安慰他一下,之后他心平氣和地讓我喂飯!中間他離座想要去拿汽水,一樣叫回來--吃飽飯才可以拿汽水!反復大約三次,待他真吃不下了便告訴他:嗯!吃飽了可以去拿汽水了!
接著走回到便利商店主動告訴他--媽媽說過:吃飽飯就可以來買!
帶他買了剛剛被我威逼放回的那個冰淇淋!
這過程多少路人側目我都不管,我只管澐他學到什么!
這時候要不要管吃冰淇淋不好或是這樣會不會傷了他的自尊心?當然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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