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需要全社會的關注。日前,長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長春市特殊教育三年發展規劃(2010年—2012年)》(以下簡稱“規劃”)。為了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特殊教育機構,長春市將采取以獎代撥方式對其進行獎勵,相關部門將出臺對社會力量興辦特殊教育機構的評估標準,凡評估驗收達到標準的機構,政府將獎勵20萬元。
年底前建成自閉癥
兒童康復教育中心
在完善殘疾人教育體系方面,各縣(市)、區根據特殊兒童、少年分布情況,確立1所至兩所小學開辦特殊教育輔讀班。依托幼兒園、康復機構以及特殊教育學校增設的學前班,接收3歲—6歲殘疾兒童(聽障、視障、智障、自閉癥、腦癱等)接受學前教育。有條件的可招收3歲以前殘疾兒童進行早期教育訓練。2010年年底前,完成長春市自閉癥兒童、少年康復教育中心的建設工作。協調長春大學特教學院,爭取一定優惠政策,力爭長春市特殊教育高中畢業生的升學率達到90%。
2012年實現全市
特教裝備現代化
此外,實施德惠市聾啞學校的改擴建項目、榆樹市聾啞學校的擴建項目、寬城區培智學校的擴建項目和綠園區楊家小學自閉癥兒童教育康復訓練班建設項目。
計劃2012年建設實施南關區育智學校的擴建項目和長春市晨光學校異地新建項目。到2012年,全市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聾校、輔讀班,教學與康復設施設備基本達到國家有關要求,配置隨班就讀資源教室,基本實現全市特殊教育裝備現代化,全市特殊教育技術裝備總體水平居全省領先地位。
接收特殊學生
學??色@救助金
對社會力量興辦的特殊教育機構進行動態評估,采取以獎代撥方式,對其進行獎勵。由殘聯、教育、衛生、民政、紅十字會等相關部門,聯合出臺對社會力量興辦特殊教育機構的評估標準,依據標準對其進行評估驗收,對達到標準的機構,獎勵20萬元。
對具有長春市常住戶口的特殊適齡兒童、少年進行全力救助。凡是經市級以上衛生部門鑒定的特殊適齡兒童、少年(3歲—15歲),接收學校每年將獲得每生500元政府救助金,用于購置康復、教育訓練的設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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