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癥兒童的行為可以分為3類:缺陷的行為表現,過度的行為表現和正常行為。對于如何減少他們的行為問題方法較多,歸納起來有:強化其他行為、給予選擇、對控制某項行為的結果進行操縱和適當的懲罰。
1、強化其他行為
這個方法比較常用并易于接受。包括(1)強化目標功能失調行為外的其他行為,(2)對特定目標行為出現的時間進行強化,(3)強化特定的不協調行為。溝通反應法是比較有用的強化方法。
2、給予選擇
給兒童提供選擇并根據利用兒童愛好進行行為矯正也是一個比較有效的方法。老師可以給兒童提供幾個作業供其選擇:‘你想選哪一個?’同樣地給兒童強化物也可以給他們多個選擇。另外還要利用兒童的愛好幫助進行行為矯正。例如同時給兒童幾個玩具,觀察他最喜歡哪一個(自然反應),當拿走時出現抵制,拿來時又接著玩。發現兒童的愛好后進行行為矯正。
3、操控強化結果
當操縱行為的結果可以被認為調控時,我們就可以使用中斷(extinctino)方法。也就是不再關注、忽視現有的不良行為,好象他沒有發生一樣。例如在治療的早期階段,老師可以不理睬兒童的哭鬧和抗拒行為而繼續有關治療活動。很多刻板行為被一些感覺刺激強化物支配著,這些感覺強化物可能是聽覺、視覺和運動感覺等形式。對這些刺激物的控制可能對部分兒童有效果,但實際訓練中很難把有關刺激隔離開來,這方面成功和失敗的例子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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