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矯正是依據學習原理來處理行為問題,從而引起行為改變的一種客觀而系統的、有效的辦法。其中的許多方法對處理自閉癥兒童的情緒行為有著積極作用。
1、正面練習。
當自閉癥兒童情緒行為發生時,要求兒童立即將雙手放在頭上,從頭開始、到肩、到腰、再到腿(坐姿、站姿均可),每個部位停留15—30秒鐘。如果兒童有一定的語言表達或有數數能力,我們可以叫他數數(從1數到30)來計算時間,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其注意力。如此反復練習,至到情緒穩定為止。
2、忽略與增強。
當兒童發生扯頭發、打頭、用頭撞墻、咬手、在地上打滾等情緒問題時,如果我們急著哄他或試圖抱起他等,他可能會發的更厲害。因此,在沒有影響到兒童自身或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時,我們可以故意不予理睬他,最好在兒童情緒好轉前不要正眼看他,他的脾氣反而會逐漸停止發作,待到正常情緒出現時,再予以及時增強,從而以增強良好行為來減少該行為的發生。3者還應在兒童情緒良好時,充分運用表揚、鼓勵等方法給予間歇性強化,以增強其良好情緒的出現與保持。
3、厭惡制約。
對有自傷、特別是嚴重自傷和攻擊他人行為的兒童,我們可以適時采用厭惡制約,即把自傷和攻擊他人等行為癥狀與不愉快的體驗(如言語譴責等等)結合起來,利用產生不愉快甚至痛苦體驗的條件刺激來代替自傷和攻擊他人等異常行為,使他在更深程度上體驗行為與結果之間的關系,從而使其自動阻止并消除自傷和攻擊他人等不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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