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癥兒童在言語發育方面存在明顯的異常,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主要是難以在社會交往中使用語言,這類兒童各種語言的基礎及表達的技能發育不良,在嬰兒時期就不會咿呀學語,有的是在2—3歲以前有表達性語言,以后逐漸減少,有的則完全消失,表現為終生沉默不語,或在極少數情況下使用有限的語言。
二、不會用動作或面部表情來表達某種需要和要求,也不會用手勢語言,不會理解和運用面部表情,軀體的動作、姿態等與他人交流。
三、語言理解的能力低下,常不能聽從指令,不會表達自己的需要、痛苦和不適,對別人的話也沒有反應。
四、有語言能力的兒童,他們運用語言的能力受損,表現在不會主動與人交談,不會提出話題或使交談繼續下去,對應簡單。
五、不會使用代詞或代詞運用顛倒。
六、有的患兒有相當的詞匯量,他們也不能運用詞匯、語句來與人進行正常的語言交流。
七、約半數以上患兒出現模仿語言、重復的刻板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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