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癥的語言障礙是一種質的全面的損害,具體表現有以下幾種形式:
1、沉默不語或較少使用語言:有的患兒在嬰兒期就不咿呀學語,有的是在2-3歲以前曾經有表達性語言,以后才逐漸減少,有的則完全消失,有的研究報道大約一半孤獨癥患者終生沉默。他們傾向以手勢或其他形式來表達他們的愿望和要求,或極少情況下使用極有限的語言。
2、言語運用能力的損害:表現在不會主動與人交談,不會提出話題或維持話題。他們常常是自顧自地說話,毫不在意對方聽不聽,也不顧及周圍的環境或者別人正在交談的主題。他們的眼光也不看著對方,也不在意對方回答不回答。有的患兒還不會使用代詞,或代詞運用顛倒,以致他們的言語變得毫無意義或不知所云。為此有的患兒即使具有相當的詞匯量,他們也不能運用詞匯、語句來與人進行正常的語言交流。
3、刻板重復的言語或模仿言語:這一表現十分常見,模仿言語可以表達為即可模仿和延遲模仿。
4、言語音調、節奏障礙:言語缺乏聲調,存在速度、節律、韻律、重音等方面的問題,語言單調平淡,缺乏抑揚頓挫和情感表達。
5、出于自我刺激的使用言語:患兒有時尖叫,哼哼或發出別人不能聽清或不可理解的“話”,或者是他們自顧自地說話,仿佛是他們自我進行的一種游戲,也又稱之為“自我中心語言”。
6、非語言性交流的損害:手勢或姿勢語言的缺乏,患兒很少用點頭、搖頭或其他面部表情來表達某種需要和要求,即使他們完全懂得別人姿勢的含義,也不常使用姿勢。
- 發表跟帖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