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寶安區15歲的自閉癥孩子李孟想到普通學校讀書被19名家長聯名拒絕一事,引起社會關注。據稱,教育部門和學校提出的三個解決方案都被拒絕,李孟家長還是希望孩子到普通學校就讀,但學校認為不合適。目前他們正幫忙聯系醫療機構,對孩子的情況做鑒定。
從表面看,教育局和學校,是尊重多數家長的意見,也是為孩子發展“著想”,但這一事件,還是暴露出我國學校管理以及對“特殊兒童”教育存在的嚴重不足。
拒絕自閉癥兒童,是由家長聯名發起的,但家長的意見是否就必須采納呢?這取決于兩方面,一是家長的理由是否合理、合法,二是應將家長的意見提交家長委員會討論,形成議案后再由學校處理。站在家長角度,這些家長的要求有其合理性,可是,這一要求卻不合法,任何人不得以自己的利益,去剝奪他人受教育的權利。
在這起事件處理中,學校并沒有堅持維護自閉癥兒童的合法權益———記得杭州圖書館免費開放,曾引出新聞,有市民向館長投訴拾荒者也進圖書館。館長說,我沒權拒絕拾荒者進圖書館,但你有權選擇離開。這引來輿論一致叫好。雖然這兩件事不同,但其內在邏輯差不多,學校無權拒絕適齡兒童的求學,而家長如果不滿意,可以選擇到其他學校。另外,學校也無健全的家長委員會以及議事規則,這導致一有家長集體聯名,就讓學校不知如何應對。
家長們在努力為自己孩子“純潔”學習環境,想趕走自閉癥孩子時,其實是在對自己的孩子進行反教育,傳遞歧視與冷漠。這可能是家長們所不曾想到的。每個人都應意識到,今天歧視他人,他日也可能被同樣地歧視,尊重他人、平等對待每個人,就是在尊重自己。
國際教育界目前已普遍認同給自閉癥兒童平等教育環境的做法。以前采取特殊教育的方式,雖然貌似適合這些孩子,但其實是對他們實行差別對待,也難讓其融入正常的現實生活。我國教育界也開始逐漸接受這種做法,但總體來說,還存在兩方面問題。
一是平等的觀念并沒有樹立,存在著有意無意的歧視觀念。很多人總是把教育公平掛在嘴邊,但涉及自身利益時,就把這忘記了。公平對待自閉癥兒童,應該給其同樣的求學環境,淡化而不是強化他們是病人,包括教育部門和學校要求他們去進行測試、鑒定,都是不應該的。如果學校能夠平等對待這些兒童,這對所有學生都是公平價值理念、公民權利的最好教育。
二是普通學校給予這些兒童教育,缺乏師資和教育教學設備的支持。比如,如果普通學校接受自閉癥兒童,就應該有懂得自閉癥兒童教育引導的教師。還比如,如果普通學校接受腿部殘疾的學生,就應該有殘疾人通道和設施。目前普通學校都是按傳統設計,難以接受這些學生,也無法讓他們融入正常的學習環境,也就制造了和其他學生以及家長的沖突。
教育公平是一個需要長期普及并加以踐行的理念,這需要每個公民轉變自己的觀念,尊重并維護每個個體的合法受教育權利,同時也需要完善教育管理制度,從公平理念出發,改革我國的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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