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1月13日),本臺報道了連云港市恒星特殊兒童益智園克扣孤獨癥兒童的生活救助金的消息。消息播出后,連云港市殘聯立即介入調查,并退還了這筆補助金。
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我省0到6歲的孤獨癥兒童,每人每年可以獲得3400元的食宿補助。但是去年,連云港市殘聯定點康復機構——連云港市恒星特殊兒童益智園,只給孩子們發放了1360元食宿補助。家長朱女士:“已經拿了1360,還有2040沒有拿到。”
記者:“像這個是今年所有的小孩都沒有拿到嗎?”
朱女士:“今年都沒有拿到。”
連云港市殘聯工作人員介紹,本臺報道播出后,市殘聯立即展開了調查。一方面,要求康復機構按照省殘聯規定的教學計劃,補齊缺課課時。不過,因個人原因造成缺課的,家長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另一方面,康復機構在1月17號當天,陸續補發了剩余補助金。
工作人員:“正在退錢,家長都在辦公室。”
記者:“已經退錢了?”
工作人員:“恩,跟家長退錢。”
拿到剩余補助金后,不少家長打來了電話表示感謝。家長代表:“它現在所有錢都退了,家長們還是挺滿意的,感謝你們。你們確實是為我們的這些孩子幫了很大的忙。”
截至發稿前,連云港市殘聯工作人員還向記者發來短信。短信稱,今后,他們將根據省殘聯的相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對孤獨癥康復機構的管理,明確機構和家長的權利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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