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有一個愿望,長大了要安排好自己的家,也要在父母的床前盡孝。小時候看著媽媽炒菜,自己就學著干。炒壞了大人就倒掉,炒好了大人就吃,父母也不怎么表揚。洗衣服也是這樣,趁大人不在家,我把找到的衣服全放在洗衣機里攪。大人回來也就說一句:“我女兒會洗衣服了,洗得挺干凈?!?BR> 我父母沒有什么文化,他們從沒把我當一個殘疾孩子看待,但又在關心著我。我感覺,殘疾人身殘志不殘,要從小一點點培養。太多的照顧和關愛不一定是好事,社會不可能像父母照顧嬰兒那樣照顧殘疾孩子。孩子總要面對生活的風雨,應該讓他們去迎接風浪。我就
是在父母的這種教育下長大的。如今,媽媽上了些年歲,與街上鄰居聊天聊得晚了,就說:“做飯呀,不著急,大女兒在家做呢,她什么都會做……”
我還有一件事想在這里說一說。有的家里有智障女兒的家庭,將女兒嫁出去了事;有的還瞞著男方,等對方發現后,常常不把智障女子當人看,隨意打罵,家人也不管不問。這樣做太不人道了,智障孩子也有做人的合法權利,我們應當尊重他們的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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