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孤獨癥兒童的語言能力,要從兩個方面著手。
(1) 語言表達能力:孩子能說出什么。主要指孩子能說出的與情景有關的、有交往意義的話語。在這一點上,無論說出的詞語是多是少,都說明了他有一定的表達能力。例如:當孩子小便時能說出“尿”,想吃東西時能說出“吃”或“要”。反之,如果孩子說出一個長句子,但與情景沒有任何聯系,也不能說明他的表達能力強。
(2) 語言接受 ( 理解 ) 能力:孩子能聽懂什么。許多家長看到自己的孩子什么都不能說,對孩子的語言能力很悲觀,但只要細心觀察,就會發現孩子能聽懂他人的一些話,如:坐下、過來、喝水、出去等等;有些孩子甚至能聽懂較復雜的指令,如:把蘋果給奶奶、把床上的書給爸爸等等。這類孤獨癥兒童具備語言接受能力,但是語言表達能力弱于語言接受能力。根據訓練實踐,我們發現,語言接受能力越好,在訓練中語言表達的潛力也越大,語言表達能力的發展也就越快。
了解了“語言能力 = 接受能力 + 表達能力”之后,就不會因孩子說不出來而認為他沒有語言表達能力,也不會因為他說不出來而認為他聽不懂了。在訓練孤獨癥兒童說話時,不要忽視了對他接受能力的訓練,因為“聽懂”與“說話”同樣重要,更因為“聽懂”是“說話”的前提。任何人能夠運用語言說話,都要建立在能夠聽懂的基礎上。
- 發表跟帖
- 相關文章
-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