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市區小學入學的報名時間定為8月22日、23日兩天,年滿6周歲6個月的適齡兒童要全部保證入學。據了解,今年市教育局將孤獨癥兒童作為特殊幫扶對象,要求各區要制訂孤獨癥兒童的隨班就讀工作方案。
小學入學以就近分配為主
根據規定,具有市區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須持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父母身份證、《計劃免疫保償證》或《預防接種卡》到規定學校履行報名手續。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須持鄭州市居住證、父母一方的勞動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須是規范的勞動合同文本)或營業執照、戶籍所在地戶口簿、父母身份證,以及戶口所在地鄉(鎮)級人民政府或縣(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準予在鄭就讀的證明,到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教體局)指定報名點報名,經審查同意,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安排學校就讀。
招生時,堅持適齡兒童隨父母生活的原則,堅持以適齡兒童隨父母生活家庭實際住址為準的原則,堅持戶籍與父母生活家庭實際住址一致的原則。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隨監護人。
六周歲六個月兒童全部入學
每年小學招生工作進行時,年齡是一大關卡。今年,市區年生源較少的地段,應該招收6周歲兒童入學,應保證6周歲3個月兒童全部入學;個別生源較多的地段,經區教育局批準,可以進行適當控制,但必須保證6周歲6個月兒童全部入學。
在招生前,各區教體局將組織專人進行實地調查研究,摸清楚生源的分布狀況,來確定學校的入學計劃。學校還必須控制班額,原則上每班不超過45人。特殊地段,因生源較多,確需突破規定班額的必須報區教育局(教體局)批準。
孤獨癥兒童上學受關注
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市教育局在制定小學入學招生政策時,第一次將孤獨癥兒童這個特殊群體的入學工作寫到方案里。
根據市教育局的規定,各區、各小學在組織適齡兒童入學時,一定要依法做好三類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工作,尤其要做好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工作。孤獨癥(自閉癥)兒童是一個特殊的群體,需要給予特殊的關注和關愛。從2013年秋季開始,各區需要在招生工作開始前,制訂具體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排好孤獨癥兒童的隨班就讀工作。
不能提前招生
小學教育是義務階段教育,每所小學在招生時,一律不準接收“擇校生”,不準以考試或測試方式選拔錄取學生。不準擅自提前招生。不準利用招生違規收費,不準擅自在學校招生計劃外招生。不得拒收已經由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分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不得收取借讀費。未經省教育廳批準,任何小學不得以特長生或實驗班的名義招收學生。
另外,學校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應進行公示,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民辦小學依法按計劃招生;不得隨意擴大招生范圍和招生規模;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課考試;招生廣告必須實事求是,符合有關教育法規和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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