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5年,國家將在我省確定3所殘聯系統公辦機構開展孤獨癥兒童康復教育試點項目,并給予一定的資助。
接受資助的機構必須是殘聯系統公辦的,承擔國家“七彩夢行動計劃”貧困孤獨癥兒童康復項目的定點機構,且機構成立時間不低于3年。資助標準為每機構每年平均資助30萬元,具體資助金額根據各機構在職教師和受訓孤獨癥兒童的規模、工作業績等情況,由國家專家組審核按比例進行資助。資金使用方向為人員培訓和基礎設備配備兩方面。
申報機構填寫《孤獨癥兒童康復教育試點項目資助機構申報表》,審核無誤后報省殘聯康復部,由省殘聯研究確定3所機構后上報中國殘聯康復部審定。
- 發表跟帖
- 相關文章
-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