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來,多家電視媒體、網絡媒體以《賀小燕:挑戰自閉癥》,《女博士“以暴制暴”治療自閉癥兒童 10人回歸正?!窞轭}報道了心智聯會成員機構重慶樂一融合幼兒園使用所謂“厭惡療法”“治療”自閉癥患者的事件,引起了各界的廣泛討論,貶褒不一,莫衷一是。
為了發揮心智聯會通過理念、管理、技術創新推動心智障礙服務行業健康發展的目標,以正視聽,特聲明如下:
一、充分尊重心智障礙服務機構自主經營權
重慶樂一融合幼兒園是合法注冊的法人機構,根據我國法律規范,擁有充分的自主經營權。心智障礙服務機構在經營范圍內開展服務創新,努力滿足服務對象的需求,這些應該得到尊重。
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服務機構可以任意施為,即使經過了所謂的家長同意。
二、必須遵守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
《聯合國殘疾人公約》明確一切關于障礙兒童的行動中,應當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首要考慮因素。
確保在于其他兒童平等的基礎上,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就一切影響本人的事項自由表達意見,獲得輔助手段實現該權利,其意見應當按其年齡和成熟程度予以考慮。
自閉癥兒童同樣享有基本人權。服務機構應當首先尊重他們的自主意愿,作為專業機構有能力提供輔助手段幫助自閉癥兒童自由表達意見,更加應該考慮其自主意愿,而非全憑家長做主甚至越俎代庖。
該事件中重慶樂一幼兒園的部分做法,如“吊高”故意刺激,讓大孩子“欺負”自閉癥孩子等有違公約的規定,必須立即改正。
三、必須遵守法律法規
我國《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等規定不得侵犯身心障礙者的人格尊嚴、生命權、健康權、人身完整權等實體權利。不論家長同意與否,任何人或機構也無權作出涉嫌侵犯兒童尊嚴或身體、心理、精神的行為。
該事件中,“撞墻”、“咬人”等做法事實上對自閉癥兒童造成了傷害,構成侵權行為,違法了民事法律的規定,應該立刻停止侵害行為,采取補救措施。
四、必須遵守心智聯會章程
《章程》第四條規定本聯會的成員必須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視、虐待、傷害身心障礙人士;
重慶樂一幼兒園不論將其行為定義為自閉癥治療醫學實驗還是教學方法創新都不能忽視的是,事實上,其不當做法對部分自閉癥兒童造成了二次傷害,經過媒體報道,又很可能誤導社會公眾對心智自閉癥群體的認知。
作為心智聯會的成員機構,應當為行業內機構作出表率,要求重慶樂一幼兒園認真反思問題所在,最短時間內向心智聯會全體成員機構作出解釋,向社會公眾作出解釋,以正視聽。
心智聯會作為心智障礙服務協會
呼吁所有心智聯會成員機構及其他心智障礙服務機構能夠了解公約的內容,切實遵守公約的規定。
希望所有心智聯會成員機構及其他心智障礙服務機構能夠以權利模型等社會模型為基礎開展服務,進行社會倡導,摒棄傳統的醫學模型;
建議所有心智聯會成員機構及其他心智障礙服務機構充分了解我國法律規范,作為專業機構不能不懂法,不能知法犯法,不能無視他人的權利和法律的威嚴;
要求所有心智聯會成員機構遵守公約、我國法律法規,學習先進的理念、管理、技術,提高服務水平,切實提升心智障礙者的生活品質權利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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