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孤獨癥不容忽視 心理科 副主任醫師 石萍 孤獨癥是一位美國醫生于1943年首次提出的,在臺灣和東南亞孤獨癥被譯為自閉癥。這種翻譯方法往往給人一種誤導,使人誤以為兒童的自我封閉才導致這一病癥,一旦兒童不自閉,這一病癥就不存在了。其實事實并非如此:孤獨癥是一種廣泛性發育障礙,在智力、行為、交際、語言和精神等方面有障礙,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在社會交往方面存在質的缺陷,表現為下列中的至少兩條:
*在諸如目光對視、面部表情、身體姿勢、社交姿勢等多種非語言交流行為方面存在顯著缺陷。
*不能建立適合其年齡水平的伙伴關系。
*缺乏自發性地尋求與他人共享快樂、興趣和成就的表現,例如不會向他人顯示、攜帶或指向感興趣的物品。
*與人的社會或感情交往缺乏,例如不會主動參與游戲活動,喜歡獨自嬉玩。
(2) 在交往方面存在質的缺陷,表現為下列中的至少1條:
*口頭語言發育延遲或完全缺乏,且沒有用其他交流形式例如身體姿勢和啞語來代替的企圖。
*在擁有充分語言能力的患者,表現為缺乏主動發起或維持與他人對話的能力。
*語言刻板和重復或古怪語言。
*缺乏適合其年齡水平的裝扮性游戲或模仿性游戲。
(3) 行為方式、興趣和活動內容狹隘、刻板和重復,表現下列 中的至少一條:
*沉湎于一種或多種狹隘、刻板的興趣中,在興趣的強度或注意集中的程度上是異常的。
*固執地執行某些特別的無意義的常規行為或儀式行為。
*刻板地重復某些行為:如手的揮動、手指撲動或復雜的全身動作。
*持久地沉湎于物體的部件。
家長知道孩子患了孤獨癥,應該接受這個現實。應該讓孩子多和同齡兒童接觸,過分擔心孩子的學校成績意義不大,關鍵要訓練孩子的自理能力。隨著年齡的增大,精神癥狀將越發明顯。所以家長要帶孩子定期來醫院復查,以便醫生根據孩子病情的變化,制定下一步的訓練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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