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持有證明的個案中近98%的兒童是在三歲以后到十歲之間被明確診斷為“兒童孤獨癥”、“孤獨癥傾向”或“全面發育障礙”。只有極少部分患兒在三歲之前獲得明確的診斷結果,而這當中有些是在美國、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被診斷出來的,在大陸三歲前被明確診斷的患兒還不及5%。
2.被診斷的孤獨癥兒童中在第一次就診時就被明確診斷的約占5%,即約95%的兒童都是在父母奔波了數個醫院后方知道孩子患有什么病。有一位來自廣東的家長說,“我從他(孩子)三歲起,就發現他發育異常,帶著他走遍了廣州各大醫院,在他八歲時終于有一位醫生對我說出自閉癥這個結論,然后又說了句你們看的太晚了。”
3.在所有的個案中,第一次是從醫生那里聽到“孤獨癥”的家長占30%,近70%的家長是在看到報紙上的有關報道之后才懷疑孩子的異常是否與此有關,然后才有目標的去尋找相關專業的醫生。
以上說明在中國大陸,對兒童孤獨癥的診斷能力還處于較弱的階段,在診斷的普及性及準確性方面都有待進一步的發展。但在個案統計中也能感覺到近幾年的發展速度較快,表現:1)80%的兒童是在近幾年被診斷的;2)初次就診就獲診斷的兒童逐年增加;3)3-5歲之間被診斷的兒童所占的比例在逐年增加,最小的有一位嬰兒在8個月時就因明顯的目光不對視,聽而不聞,拒絕擁抱等特征得到醫生“可能是孤獨癥”的提醒;4)開出診斷書的醫生分布從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發展,除最早開始診斷孤獨癥的南京兒童心理衛生中心、北醫大精神衛生研究所、北京安定醫院、北大醫院之外,從重慶、福州、天津、長沙、大連、杭州、長春及至吉林的延吉市都有診斷書被開出;5)在識別孤獨癥方面精神科以外的醫生在增加,以北京為例,除北醫大精神衛生研究所、安定醫院等少數權威醫生外,中國康復中心、兒童醫院、安貞醫院、聾兒康復中心都有醫生向家長開出診斷書或提醒家長孩子可能患有兒童孤獨癥,推薦到有關醫生處做進一步識別。這些都無異說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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