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癥社會融合教育與其他的特殊教育有什么區別?20世紀60年代末期,歐美國家開始主張把特殊兒童還回普通教育系統,反對把學校分成普通學校和特殊學校,反對隔離式的二元體制,提倡滿足特殊兒童在普通學校的教育需要。
幾十年來,這場特殊教育的改革,提出了很多新的特殊教育理念和新的特殊教育模式,例如:“回歸主流”,“全納教育”,“融合教育”,“隨班就讀”等,我們提出的孤獨癥“社會融合教育”和這些概念有哪些區別呢?
“回歸主流”是歐美國家使用的一個名詞,它起源于美國特教專家康恩在1968年發表的一篇論文。美國特教學會在1976年對回歸主流做的定義是:回歸主流是一種有關特殊兒童教育安置的措施和過程的理論,這個理論主張讓特殊兒童在普通的教育環境中接受教育。
“全納教育”是一種教育理念,它主張普通中小學要接納所有兒童,包括特殊兒童。首次提出是1993年哈爾濱召開的亞太地區特教大會。1994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召開特殊教育大會,發表了《薩拉曼卡宣言》,對全納教育發起世界性的動員。
“隨班就讀”專指在普通學校的普通班級中吸收特殊兒童與正常兒童一起接受教育的具體形式。隨班就讀在1988年的《中國殘疾人事業五年工作綱要》中,正式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提出。
“融合教育”是我國香港和臺灣兩個地區對國際上的“一體化教育”的別稱,國際上通稱的“一體化教育”,指的是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相互滲透、合二為一的教育理念,香港、臺灣地區稱之為“融合教育”。后來,傳入我國內陸。
“回歸主流”、“全納教育”和“融合教育”都是一種教育理念的表述,“隨班就讀”原來是專指智力落后兒童進入普通學校接受教育的一種形式。這些概念大多數是教育理念,而且都不是針對孤獨癥教育而提出來的。孤獨癥障礙不同于聾啞,不同于智力落后,也不同于肢體殘疾,孤獨癥障礙最主要、最核心的是兒童的社會功能受到損害,它以孩子交往能力的顯著落后為最主要的特征。這種社會性發展障礙的特殊性,決定了它需要有不同于其他障礙的特殊的康復教育模式。因此,為了實現孤獨癥兒童社會功能康復教育的目標,我們需要創建出適合孤獨癥社會功能康復的教育模式,這就是“社會融合教育”模式。
我們所提出的“社會融合教育”,和原來由港臺地區傳人的“融合教育”是不同的,為什么增加了“社會”一詞呢?
首先,它強調了社會性教育的理念,強調了社會功能康復的目標,強調了孤獨癥康復對社會環境的高度依賴,強調了在各種社會環境中的社會交往訓練。因此,“社會融合教育”具有特定的內涵,它不再是一種抽象的教育理念,而是以社會性教育理念為指導的、以社會功能康復為目的的、家長和教師可以實施操作的孤獨癥康復教育模式。
其次,“社會融合教育”與原來的“融合教育”的外延也有不同,“社會融合教育”不但吸收了“回歸主流”、“全納教育”的思想,不但采用了“隨班就讀”的教育形式,更為重要的是,在此基礎上,它針對孤獨癥社會功能康復的需要,擴展了“家庭融合”、“社區融合”等教育形式。
總之,“社會融合教育”是在吸收現代特殊教育理論和特殊教育形式的基礎上,為孤獨癥兒童創設的一種適合孤獨癥社會功能康復的教育模式,因而,它專門適用于孤獨癥康復教育領域。
只有“社會融合教育”,才更符合孤獨癥兒童社會功能康復的特點。只有“社會融合教育”,才能更準確地概括出孤獨癥康復教育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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