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計劃
市、區兩級殘聯康復就業管理機構,在調查了解區域內孤獨癥康復需求的基礎上,遵照政府對殘疾人康復工作的要求制訂孤獨癥社區康復計劃及實施方案,引進或培訓專業技術員,成立康復工作團隊,建立康復檔案,落實康復服務保障施,督導康復工作的進展,并對康復效果進行評估。
康復效果的評估可以從癥狀改善、生活自理、功能恢復及人際交往等幾方面著手。
二、組織實施
在殘聯康復就業管理機構的指導下,由社區康復協調員牽頭,成立由社區康復工作站專業人員、患者親友和社會工作者組成的“社區康復管理小組”,實施轄區孤獨癥患者的康復計劃。
具體康復任務可由殘聯系統主辦的“社區康復工作站”承擔,也可委托經過殘聯等相關政府部門批準成立的社區民辦復機構完成。
三、合理利用康復資源
由于地方政府財力所限,各地康復機構和康復專業人才十分短缺,孤獨癥的康復工作不可能由政府部門全部包攬。對此,康復管理機構和社區康復工作站有必要與患者的親屬計劃、協商,根據患者的康復需求、家庭經濟和人力條件,對家庭康復社區康復和機構康復的時間、目標、任務等進行合理分工,既保證康復效果,又避免康復資源的重復利用或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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