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心理孤獨問題,是現代又一常見的兒童心理衛生問題。它是以人際關系和情感障礙為主要癥狀的兒童心理問題。多在2歲以內就出現癥狀。參考孤獨癥的診斷,一般可以根據孩子以下表現來判斷其是否有兒童孤獨問題。
1.孩子在乳兒期就表現出孤獨,面無表情。甚至對母親也沒有親近、依戀的表示。對人和玩具均不感興趣,缺乏好奇心。
2.感知覺表現異常。如斜眼凝視,從手指縫中窺視,能聽到特殊聲音,用嗅覺識別人,反復作某種簡單動作等等。有時甚至產生自毀行為。目前已知孤獨兒童的知覺異常是行為異常的基礎。
3.語言、智力發育遲緩。 往往2歲仍不會說話。即使說話也多是單純模仿。有的反復提問,要求回答已知道的事情。多數孤獨癥兒童完全緘默,不與人主動交往。其中1/3到成年語言也沒有完全發展。
4.對周圍變化的事物均反感、抵觸。包括周圍物品的擺設、親人的服飾等,均不允許改變。
5.情感淡漠。 傾向遠離同伴、親人,缺乏正常的情緒反應。包括對母親也沒有親密。依戀的表現。很少哭笑,表情呆板。
孤獨癥兒童的心理障礙究竟是怎么引起的呢?
近年有些學者認為是某種器質性障礙的產物,如產程、圍產期腦損傷、母親孕期患風疹、兒童的癲癇等。有人認為與遺傳因素有關。但報道中出現的概率均較低,尚不足以說明腦器質性障礙與孤獨癥的因果關系。精神分析學家布魯諾、貝特爾海姆對孤獨癥兒童所作的諸多研究認為:孤獨問題的起因主要是兒童早期的心理障礙。因此認為在治療、矯正時,孤獨兒童只有受到充分尊重、感受到愛和理解時,病情才會緩解,才會擺脫孤獨的境況。迄今為止,多數調查分析也支持兒童孤獨問題主要與心理社會因素有關。一些報道還指出,患兒父母多為智力、受教育水平均不低并帶有強迫性人格特征及缺乏感情的人。對子女缺乏溫暖或親子關系有矛盾是兒童孤獨問題的原因。有人研究母嬰依戀關系,結果認為:嬰兒在母親身邊可以得到安全感,益于心身健康發展。而對于很小的孩子,短時間的母嬰分離就可能導致嚴重的后果。如一位母親在孩子1歲多時因工作需要出差數日,孩子先是哭喊、踢打;后表現出無奈、痛苦、無食欲;再后來不再哭鬧,變得冷漠、孤獨,對人不信任。經過很長時間,這種孤獨冷漠仍不見好轉。有研究認為:嬰兒對母親或親人形成依戀也有關鍵時期。如果生后一年內沒有形成依戀,在2歲內還可以通過父母的補償照料來彌補。過了2歲,則難以彌補。它將極大地影響孩子今后人格的正常發展。當然嚴重程度還與母嬰關系、孩子氣質、性格和年齡有關。 因此,建議有3歲以內孩子的母親盡量不要為任何理由離開孩子.無論進修、出國、旅游還是離異。國外發達國家的婦女往往在孩子3歲以內暫時辭掉工作,全力照顧孩子。母親要主動教孩子說話,與孩子玩耍,在養育過程中培養親密感情,并隨時注意觀察孩子的行為表現。
對已經有孤獨問題或傾向的兒童,可以通過言語培養、家庭早期教育、集體訓練、心理咨詢與系統家庭治療等方法加以補救。若是因腦器質或機能障礙所致孤獨癥的患兒,還應該在醫生指導下進行相應的治療。但最為現實和必要的,還是使年輕父母真正認識、了解兒童心理發育各階段的特點,掌握建立親子關系的方法、技巧,并在生活過程中認真實施,才能有效地減少兒童孤獨問題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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