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行為是指按某種規則或刻板程序做出重復的動作或活動。正常兒童在發育的不同階段,可以出現一些強迫行為,例如:走路數地上的格子;折疊自己的手絹、被褥要邊對邊,角對角,反復多次對得很整齊;睡覺前一定要把鞋子反復擺齊;碰觸某物一定要碰幾下,碰完了才感到舒服等。這些行為一般對兒童的生活、學習、玩耍不造成什么影響,當轉移其注意力時,患兒就不再堅持。一般持續一段時間后常自然消失,故不屬病態。孤獨癥患兒常強迫性地進行某種特殊的、較復雜的儀式行為和強迫行為,如某患兒走路一定要走固定的路線;飯前一定要先喝桔汁;睡前一定要把鞋子擺在門外;睡前一定要拿著毛巾;看見路上突出的石子一定要挖出來;地上、桌上有水一定要擦;走路遇到人非要從兩個人的中間穿過去;否則就不吃、不睡、煩躁不安。在青少年期,發展為強迫地提問一問題,并要求別人以特殊的方式回答。例如,有一患兒反復問:"為什么人打人比機器人打人疼?"要別人回答"人打得疼",才罷休,否則就問個不停。這種強迫現象在智力較低者更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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