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癥兒童經常出現自傷行為。如,打自已、拔頭發、咬手、摳眼、撞頭等。
自傷的原因可能有兩個方面。一方面,可能是遇到一些挫折或對某些事情不理解感到
困惑或煩惱。其次,可能由于無事可忙,大部分時間隨心所欲地呆在那里,或是在集體生活的場所里未被工作人員(老師)注意,理睬的情況下而發生的。
制止自傷行為的方法
1)對嚴重的自傷行為,如摳眼、撞頭等發生時,應立即采取行動制止,并采用一些必要的措施(如給他戴上防護工具:手套、頭盔等)以保證孩子的身心的安全。只有當他不摳、不抓、不撞時,才給予表揚與注意。
2)對無危險的自傷行為,可用“漠視法”來矯正。當多次矯正無效時,可采用一些積極的處理方法,如要求他學習“把手放在膝蓋上”,“手放在桌上”,“站起來”,“坐下”,“蹲下”等動作,使他的手、腳無法去做那些自傷行為,并使孩子學習一些新的動作和行為。
3)對有自傷行為的患兒,除了及時矯正之外,還要多給予安撫和看護,仔細分析原因,有目標計劃地給予幫助,使之逐漸地減少乃至消失自傷行為。
4)對受挫折,困惑、煩惱發生自傷的孩子,要額外地看護和安慰他,讓他消除自傷行為。
如,一個八歲的女孩子,父母離家一星期,把她留給某人照料,她接受不了這種變換,就去挖發炎疼痛的傷口,甚至用開口的別針去刺自己的手指。在這段時間里,她需要額外的關照,但又無法用詞所表達自己的感受,又不理解他父母什么時候回來,這些不愉快的根源就使她產生自傷行為。
我們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對孩子細致入微的了解,方能處理好孩子的自傷行為。
5)對那些因為活動太少、空閑太多經常發生自傷的孩子。矯正的辦法是,設計更多的活動,積極創造條件教導鼓勵他們參與各種趣味的學習、游戲活動,以充實他們的時間。
6)對為了尋求個別注意或刺激而引發自傷行為的孩子,只要是無危險,就予以不理睬,等到行為停止時,才對他注意或表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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