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訓練(或早期教育)分為兩個階段:早期干預和學前教育。
它們都屬于特殊教育范疇。特殊教育是指針對有特殊需要的兒童進行的教育,以前,有特殊障礙的孩子只是在學齡期進入學校后才得到特殊教育服務,但是現在的認識趨勢是特殊教育要從早期干預計劃做起。因此在美國,義務教育法規定正常兒童的義務教育從3歲開始,特殊兒童則從診斷之日起就必須為其制定教育計劃(IEP)了。
?、僭缙诟深A —— 從診斷之日起(三歲之前),通過為殘障兒童制訂的特殊教育計劃,而為殘障兒童提供的教育干預。這種情況主要是針對各種患有象孤獨癥一樣尚無法通過醫療治愈的疾病的嬰幼兒。計劃因每個殘障兒童的特點不同而異,但它們的目的都是相同的,盡量減少障礙對兒童發展的影響。早期干預專家應用有針對性的訓練及教育方法,幫助殘障兒童掌握他們不易學會的技能,專家的另一項重要任務就是教會家長掌握這些訓練技巧,并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他們。孤獨癥兒童尤其需要得到早期干預服務,因為他們具有巨大的發展困難,每個孤獨癥兒童都會從早期的積極的訓練中得到幫助,并且他們能越早克服行為問題,如:發脾氣、自我刺激與娛樂,他們就會在今后的學習活動中越少受到這些行為的干擾。
?、趯W前教育 —— 三歲至六歲(上學之前),為孤獨癥兒童制訂個別教育計劃,以為孤獨癥兒童具備進入家庭以外的社會單元的能力為主要訓練目標,通過在生活自理、對他人指令的反應、愿望的表達、群體生活中的跟隨能力等幾方面的技巧訓練,幫助提高孤獨癥兒童社會適應能力,減小他們進入幼兒園、學校生活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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