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注意協調能力在嬰幼兒發展的歷程可以從表現(production)與理解(comprehension)兩個角度來探討。從相互注意協調能力表現的角度,Trevarthen與Hubley(1978)首先以一名叫Tracey的小嬰兒,描述其一歲前早期相互主體性發展的過程,在32次親子互動的觀察中,她們發現:6個月大之前的Tracey對母親與物品的興趣都很大,但并未在兩者之間投以協調的動作,6-8個月之間的Tracey,在玩玩具時偶而會注意看母親的眼睛,8-9個月間,Tracey在玩積木時,會對母親投以相互的微笑,當Tracey10個月大時,她首次會在玩玩具時,以眼光交替注視母親是否也注意到她的興趣。之后,在這個主題上的研究,以Bakeman與Adamson 的系列討論較為完整。Bakeman與Adamson (1984)以縱貫式研究法研究 6-18 個月的嬰幼兒,以自然觀察法探討親子互動及同儕互動,收集嬰幼兒發展相互注意協調能力的歷程,Bakeman等用協調式相互注意(coordinate joint)來指稱相互注意協調能力,他們發現(Adamson & Bakeman, 1985;Bakeman & Adamson, 1984, 1986):
(一)嬰幼兒早期相互注意協調行為在互動情境中出現的情形并不高,一直到 15 個月時,才占所有互動時間的 10%(且這個比例只在親子互動情境中出現),不過,隨著年齡增加,相互注意協調行為占互動的時間明顯的增加。
(二)相互注意協調能力的發展過 程中,從早期只是注視(onlooking),發展到被動參與( passive joint );從早期只是自己玩玩具(object engagement),發展到會注意到他人在玩玩具,或從早期的玩玩具,發展到協調式相互注意的能力。
(三)相較于同儕互動,在親子互動中,嬰幼兒會表現較多的被動式參與和協調式相互注意的能力。
(四)隨著年齡的增加,嬰幼兒情緒表現的頻率和發聲比率都會增高,而情緒表現最頻繁的為互動的情境(包括嬰幼兒母親及同輩皆然);協調式相互注意的情境只出現在親子互動的情境。6-9個月的嬰兒,當母親以重復動作玩玩具(如搖動玩具)時,會出現較多的情緒反應;12-15個月的嬰幼兒,則母親需用較慣常的行動(conventionalized rituals),如假裝打電話,會出現較多的情緒反應。
(五)當嬰幼兒12個月后,不同類型的慣常行為會陸續增多,到15個月時達到高峰。這些慣常行為包括指涉式行動(如指示、展示、命名物品等),以及協調式行動(如手勢表示再見等)。其它的研究也有類似的發現(Bates, Benigni, Bretherton, Camaioni, & Volterra, 1979; Bretherton, McNew, & Beeghly- Smith, 1981; Lempers, 1979; Ross & Lollis, 1987)。
綜合來說,Bakeman與Adamson廣泛呈現嬰兒發展出相互注意協調能力的歷程及相關的行為,并勾勒了相互注意協調能力的可能的發展起點(約在12個月),這些數據也提供了親子互動對相互注意協調能力發展的積極意義。Adamson與McArthur(1995)更認為嬰幼兒在9-10個月間,是相互注意協調能力的發生期(emergence),到了13個月,則是相互注意協調能力的穩固期(consolidation)。不過這樣的論點基于自然或半結構觀察的數據,未進行實驗的操作,有待進一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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