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為早期篩查、診斷和干預兒童孤獨癥而編制一份兒童孤獨癥篩查量表,并對該量表進行信度和效度的檢驗。
方法:量表編制以目前兒童精神醫學界對兒童孤獨癥臨床表現和診斷的認識為基礎,選擇了兒童孤獨癥三大類核心癥狀為量表的三個因子,同時選擇了孤獨癥診斷訪談量表(ADI)中鑒別診斷效度好的條目作為具體項目,并對這些項目的表述方式和評分等級進行了修訂,尚補充了開始走路年齡和發現異常年齡兩個項目。本研究選擇了三組研究對象,即:兒童孤獨癥組、精神發育遲滯組和正常組。全部入組兒童的家長均要對兒童進行兒童孤獨癥篩查量表的評定,同時在每組中抽取部分兒童的父母分別填寫兒童孤獨癥篩查量表,并于首次評定后4周左右再次填寫兒童孤獨癥篩查量表。以臨床診斷為效標確定實證效度和靈敏度、特異度,以孤獨癥診斷訪談量表(ADI)和孤獨癥行為量表(ABC)為效標確定共變效度,以對門診發育障礙兒童的篩查診斷情況確定預測效度。利用SPSS 8.0統計軟件對所得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
結果:1.信度:除一項外,其它主要項目的評定者信度為0.429-0.639,p均<0.01;所有主要項目的重測信度為0.404-0.732,p均<0.01;分半信度為0.969,p=0.000;同質性信度中,88.75%的項目間相關系數為0.444-0.855,p=0.01-0.000。
2.效度:
(1)各項目鑒別診斷效度:三組間主要項目χ2為20.658-108.152,p均=0.000;各兩組間,除2項外,其它主要項目Z值為2.186-9.264, p均<0.05或0.001。參考項目中精神發育遲滯組開始走路年齡明顯晚于兒童孤獨癥組,p=0.000;兒童孤獨癥組發現異常年齡和中、重度精神發育遲滯組無差異,p=0.565。
(2)量表的區分效度:
三組間及各兩組間量表總分均存在差異,p均=0.000。
(3)結構效度:同質性信度中,88.75%的項目間相關系數為0.444-0.855,p=0.01-0.000;所有項目可聚為三個因子,因子系數均大于0.5。
(4)效標效度:
1)該量表的篩查界限分為21分,此時,靈敏度為1,特異度為0.911;診斷界限分為24-25分,此時,靈敏度為0.98,特異度為0.956。
2)共變效度:
①該量表總分和孤獨癥診斷訪談量表中相應項目評分之和的相關系數為0.589,p=0.006;該量表和孤獨癥診斷訪談量表的臨床診斷符合率均為100%。
②該量表篩查出可疑患兒的比率為100%,abc量表為90%,χ2=2.25,p>0.05;該量表診斷符合率為98%,ABC量砦?2%,χ2=26.04,p<0.001。對于高功能孤獨癥患兒,該量表與ABC量表篩查比率均為100%;但診斷符合率該量表為100%(6/6),ABC量表為16.7%(1/6)。
③預測效度:量表總分≥24者共 14例,臨床診斷均為兒童孤獨癥;量表總分≤21者共4例,其中,2例臨床診斷為精神發育遲滯,2例為待診。
結論:以上研究結果表明,該量表具有較好的評定者信度、重測信度、分半信度和同質性信度,各項目鑒別診斷效度好,并具有較好的內容效度、區分效度、結構效度和效標效度,因此,可用于兒童孤獨癥的篩查和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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