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非正式評估
對一個從事學齡或學齡前教育的老師而言,一位新的自閉癥兒童來到教室中,總是希望能對這個特殊孩子有多一點的了解和認識,以利日后在教室里能夠和老師、同學一起工作,一起互動。非正式性質的評估,是從一開始接觸孩子,就對其能力進行初步了解的方法,而這樣的方法,對于有特殊需要協助的孩子而言,就顯得格外重要。對班上有自閉癥孩子的老師來說,在一開始就對自閉癥孩子進行立即的判斷,往往成為日后的互動和教學上重要的依據。一般而言,學生的能力和行為的領域,大約有10種,老師比照此十個領域一一對孩子進行了解,可以更容易據此作為教學活動的設計參考方向。這十個領域分別是:
1.注意力
2.配對能力
3.溝通表達-接受性語言(communication-receptive)
4.溝通表達-表達性語言(communication-expressive)
5.模仿能力
6.社會行為技巧
7.自我照顧能力
8.認知概念
9.精細動作
10.粗大動作
這個非正式的評估,甚至能夠使老師對學生的了解更熟稔而有層次。因此從學生開始在教室的第一天起,老師就必須觀察孩子,并開始評量孩子的能力,以對學生有充份的了解。借著有系統、有方法,以及精確的數據,使老師在孩子能力的綜合分析分析中,更容易找到適合的策略與著力點,而能對孩子產生合理的期待。在課程安排時,更趨于容易操作,并選擇適當的教材與教具;在教學活動中,適時調整教學方法,學生的學習動機也易于被啟動,促使教學產生效果,如此,老師與學生都容易找到成就感。
此套非正式評量,是從上述十個領域中設定的題目去評量孩子的能力,使用的程序和評分的方式說明如下:
●每一個學生都給予五個機會,去完成我們所要求的目標行為,紀錄"+"表示能夠做到;"-"表示不能做到。分數則用0/5(5次做到0次),1/5(5次做到1次),2/5(5次做到2次),3/5(5次做到3次),4/5(5次做到4次),5/5(5次做到5次),來表示可以執行目標行為的程度。
●如果學生在同一個目標行為里能達到3/5次,可以知道此學生有部份能力做這項工作;如果學生能做到4/5或5/5,則表示此學生有能力掌握此項工作能力達80%。而在此非正式評量中,如果學生未具備某目標行為能力,則不需要堅持連續呈現四次以上。
透過非正式的評量,使老師可以從學生能夠呈現的基本能力中去了解學生的程度,以做為課程設計的依據。在此非正式的評量中,如果學生的得分少4/5,就可以用此項做為IEP(個別化教育方案)或訂為教學活動的目標行為;我們更可以在評估這項技能或行為符合孩子生理年齡程度的原則下,先選擇得分是0/5,1/5等分數較低項目,做為孩子的目標行為。
老師可依據十個領域中的項目表(請參考附錄),在班級中自行對孩子進行評估,以做為了解班上自閉癥孩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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