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孩子應該采取什么態度,應該說沒有“一律應該怎樣怎樣的”統一答案,要具體情境具體分析,不同的孩子要區別對待。
首先,如果是典型的孤獨癥,和您早期教養是否正確就沒有關系,也就是說,不是因為您的教養不當才導致他孤獨癥;但是,如果是類似孤獨癥,早期教養不當的原因就很明顯,也就是說,類似孤獨癥的形成和早期教養不當有比較明顯的因果關系。不知道您的孩子是哪種情況。
應該對孩子和顏悅色,還是簡單強制,那要依孩子的情況而定。如果孩子理解程度差,聽不懂道理,那么,就不需要太多的講解道理,直接告訴他“怎么做”,就是最有效的。如果孩子理解能力較好,那么不但要告訴他怎么做,還要告訴他“為什么要這樣做”,那就不能用簡單的指令解決問題。
如果我們教的是公共場所的禁止性規則,比如,糾正“在馬路上孩子跑向開動的汽車”,那么就必須嚴厲、簡潔,嚇斥,甚至打也可以的,大人的態度越是強烈,越是鮮明,懲罰越是明確,孩子越容易理解和糾正,但是,如果我們糾正的是其他問題,比如孩子晃動自己的手,可能這就不是最好的辦法了,晃動手這種自我刺激行為,一個是需要等待孩子大腦本身的發育,另外一個需要用有意義的行為替代它,還有需要自我意識的成長來自我糾正。簡單強制當時有效,不起根本作用。
如果從單一問題的解決看,比如只滿足于孩子當時聽話,追求當時能對指令做出正確的反映,那么就嚴厲些好,但是,如果從情感交流、情緒康復的角度看,父母和顏悅色可能就比聲嘶力竭要好。
總之,以什么態度對待孩子,要看孩子的理解程度,要看你要教孩子學習什么,要看當時的具體情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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