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各個診斷機構的判斷標準不同,得到了相互矛盾的診斷,那么就有些父母長期困惑于“我的孩子到底是不是孤獨癥呢,怎樣判斷我的孩子是不是的上孤獨癥了呢”其實,既然判定有困難,首先就排除了典型的、嚴重的孤獨癥,也就是說,“說不清是不是孤獨癥”的孩子,比較“毫無疑問肯定是孤獨癥的孩子”,情況要樂觀得多。追究名稱,對“說不清的”孩子,不具有醫學上的意義,倒是十分具有教育上的意義。對于大量不同程度的具有社會性發展障礙,但是又沒有把握確定為孤獨癥的孩子,其教育的戰略方向的設計,應該與典型的孤獨癥孩子有著明顯的區別。
目前,對于這一類的孩子,我們基本上實施與孤獨癥兒童大致相同的教育干預,其原因是:他們在正常兒童與孤獨癥之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將他們放在正常兒童中間,他們在語言溝通、交往合作方面的差距是明顯的。他們可能并不排斥他人,一般情況下也能為環境接納。比如在幼兒園里,他們一般能夠跟上班級的日?;顒映绦?,不存在理解上的特別困難,他們并沒有攻擊行為,沒有極端的情緒障礙,也不會嚴重擾亂環境,基本上和環境可以做到平行相處。但是,這樣的孩子似乎喜歡游離于他人之外,基本上沒有和伙伴的交流,在集體活動中,他們僅僅是跟隨走過場而已,他們常常在角落里,自我中心地玩弄自己喜歡的物品……他們在課堂上學到的東西可能很有限,這一切都會讓家長在與普通兒童的比較中,感受到很大的落差。因為這一類孩子的父母不僅僅滿足于幼兒園或者學校沒有排斥他們,父母需要的是在正常環境中孩子不僅能待得下去,也不僅是能坐得住,還要求他們能夠跟隨班級學會東西,特別是期待著他們在交流上,在參與游戲上能夠有所長進,有所突破,能夠學會“和其他孩子一起玩”,能夠真正與他人融合在一起。按這個標準要求,顯然,類似孤獨癥孩子還有很大的差距。在平行關系的基礎上,怎樣向融合關系上發展,是這些孩子的父母迫切要解決的問題。雖然這類孩子在普通幼兒園或者學校是普通孩子中的一員,但是,家長顯然更多地還是看到他們的特殊性,怎樣補償他們的短處,怎樣針對孩子進行必要的特殊教育,這自然是家長要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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