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孤獨癥的治療以教育干預為主,藥物治療為輔。因兒童孤獨癥患兒存在多方面的發育障礙及情緒行為異常,應當根據患兒的具體情況,采用教育干預行為矯正干預措施。
教育干預的目的在于改善核心癥狀,同時促進智力發展,培養生活自理和獨立生活能力,減輕殘疾程、度,改善生活質量,力爭使部分患兒在成年后具有獨立學習、工作和生活的能力。
干預原則。
(1)早期長程。應當早期診斷、早期干預、長期治療,強調每日。對于可疑的患兒也應當及時進行教育干預。
(2)科學系統。應當使用明確有效的方法對患兒進行系統的教育干預,既包括針對孤獨癥核心癥狀的干預訓練,也包括促進患兒身體發育、防治疾病、減少滋擾行為、提高智能、促進生活自理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等方面的訓練。
(3)個體訓練。針對兒童孤獨癥患兒在癥狀、智力、行為等方面的問題,在評估的基礎上開展有計劃的個體訓練。
(4)家庭參與。應當給予患兒家庭全方位的支持和教育,提高家庭參與程度,幫助家庭評估教育干預的適當性和可行性,并指導家庭選擇科學的訓練方法。家庭經濟狀況、父母心態、環境和社會支持均會影響患兒的預后。父母要接受事實,妥善處理患兒教育干預與生活、工作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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