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癥的基本臨床表現為:
1. 社會交往障礙;
2. 言語發育障礙;
3.興趣范圍狹窄以及刻板、僵硬的行為方式。
此外,尚伴有感知覺的異常、智力和認知缺陷(占3/4或80%-89%)。 國外流行病學資料顯示: 孤獨癥的發病率約為30-40/10,000; 男孩明顯多于女孩,男∶女約為2.6-5.7∶1。
需要解釋的是:
(一) 孤獨癥的“孤獨”和通常所說的“孤獨”是有本質區別的。
在日常的咨詢工作中常遇到家長這樣說:
1. 我的孩子并不孤獨,家里有很多人陪伴他/她,他/她也特別“喜歡”某人。
2. 我的孩子也能和其他小朋友在一起,只是不能互動而已。
3. 我的孩子得了孤獨癥,是否因為從小在家關的太多,沒有同伴玩?或因為父母關心不夠。
通常所說的孤獨,一般是指某人因為性格或某種外來原因導致此人少與或不與外人交往,是一種量的表現,但他/她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孤獨癥患兒則是因為本身的發育問題,導致他/她們缺乏相應的交往能力或技巧,是一種交往方面的質的改變。
(二 )言語發育障礙是指言語交流有質的缺損:
1.口語發育延遲或缺失,同時也不伴有其他交流方式或企圖,如目光不與人對視、選擇性對指令有反應、不會與人分享快樂和痛苦。
2.雖有足夠言語能力,但不能與他人開始或維持一段交流
3.刻板地重復一些言語或奇怪的言語
4.缺乏各種自發的兒童假扮游戲或社交性游戲活動。
1.我的孩子不傻,喜歡吃的東西無論放那,他/她都能找到。
2.我的孩子可以背很多唐詩、兒歌。
3.我的孩子可以認識很多字,如果不強行阻止他/她,可以一整天都看書。
4.我的孩子學英語記得特別快。
5.我的孩子對電器操作一看就會 。
需要解釋的是:
1.智力不能簡單的用“聰明或不聰明”來判斷,它是一個綜合性指標,在專業領域有一個統一的、科學的界定指標,是個體心理發育是否健康的重要標志之一,同時,也是個體精神發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2.通過臨床觀察和實踐證明:孤獨癥兒童的智力缺陷與一般人所說的“傻”是絕對不一樣的,通過早期干預,他們的潛力可以得到充分的發揮,這一點可以參閱教研論文《采用綜合性措施干預自閉癥兒童的療效分析》
(四) 關于孤獨癥的治療 孤獨癥的治療包括三個主要方面:
異常行為的治療,社會安置和教育性治療。
1.異常行為的治療。 1.1根據理論和實踐工作經驗(請參閱教研論文《孤獨癥兒童心理發育特征初探》),我們認為,關于行為治療,必須從生理的調適,心理能力的提高入手,結合行為矯治,才能從根本上逐步改善其行為模式,否則,只能是就事論事、到最后無所適從。1.2 關于藥物治療 除了部分抗精神病藥物合并行為治療能夠短期控制孤獨癥患兒的異常行為外,還沒有任何形式的藥物對孤獨癥的治療是有效的。在行為治療過程中,除非是特別嚴重的異常行為或通過上述綜合治療效果不明顯時,必須在精神病專業醫師的指導下選擇藥物治療,包括部分“營養品”。
2.社會安置和教育性治療 大多數孤獨癥患兒需要特殊學校的訓練,一般認為孤獨癥患兒生活在家里和參加特殊的日間學校較好。 關于安置形式和教育內容,我們積極主張依每個個體的不同情況、不同時期、不同狀況分別對待,積極鼓勵讓孩子最大限度的接觸主流社會。這一點可參閱教研論文《自閉癥兒童回歸主流社會基本條件初探》。
(五) 關于預后 孤獨癥的預后與疾病的嚴重程度、早年言語發育狀況、智商高低、病因及訓練教育狀況有關。過去研究認為:大約三分之二的孤獨癥患兒預后較差,罕見有完全正常的適應者,預后好的患兒仍存在有言語障礙、情感的冷淡和古怪的行為。通過我們長期的實踐工作經驗提示:孤獨癥患兒只要早期、科學性、系統性、持續性綜合性干預,其預后要比過去報道的樂觀。我們堅信有付出就有收獲!可參閱教研論文《采用綜合性措施干預自閉癥兒童的療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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