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教育的三個層次”感觸很深。記得前不久,一位日本留學生就和我說了這樣一段話,他說:王老師,你想象不到,當我看到日本的自閉癥孩子時,他們的狀況好得讓我吃驚,而中國的自閉癥孩子怎么這么“重”呢?當然我們都知道,還沒有資料顯示自閉癥的輕重與地域有什么關系。那么問題出在哪里呢?我認為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教育觀念的差異。教育觀念的差異導致訓練效果的差異。從家長的角度講,往往最關心的是教學內容。因為家長最頭疼的首先是孩子能不能上學,因此當孩子有了一定的配合能力以后家長急于灌輸給孩子大量的知識。從教育者的角度講,往往最關心的是訓練方法。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在探討是ABA、結構化還是感統對自閉癥孩子最為有效。當然知識的灌輸、方法的選擇都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當我們灌輸知識、選擇方法的時候我們是不是首先要確定方向,我們的訓練方向是什么?也就是說我們要訓練孩子什么?是知識、是方法還是能力。因此教育的三個層次是不是同樣適用于我們自閉癥孩子的訓練呢?知識服務于方法,方法服務于能力。就象我們訓練一個沒有任何認知基礎的孩子,我們教他認識什么是“蘋果”,在我們教他認識蘋果的時候我們的目的不是讓他認識蘋果而是教他認識一個物體的方法,他會利用這種方法去認識一切他不認識的東西,而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的最終目的是幫助他建立認知事物的能力。如果以這樣的思路去進行訓練的話,效果會不會得以改善呢?
以上是我有感而發,望大家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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