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重點切入原則】
自閉癥康復訓練老師、家長對自閉癥兒童的行為問題應有長期全面性的了解,把握重點并選擇影響最大或危險性高的問題優先處理。如在教室內,可能就以讓孤獨癥兒童能安靜坐下來為優先處理的事項。
【優先處理及預告原則】
自閉兒童通常有固著行為,預先處理自閉癥兒童在某情況下可能發生的不當行為,可使問題較易解決,并避免孤獨癥兒童產生較嚴重的行為,這就是優先處理原則。在做某事前,如果先傳達訊息告知自閉癥兒童要做什么,能減低孩子的反抗性,這就是預告原則。如外出都走同樣的路,要走另外一條,就先告訴自閉癥兒童。父母于平日即可訓練孤獨癥兒童,經訊息的預警提示作用,說到做到,以后習慣養成就能產生效果。
【漸進原則】
自閉癥兒童的不當行為多是長期累積養成的,為消除其行為問題,應訂階段性的目標,慢慢減少不適當行為。如自閉癥兒童每天尖叫 20 次,慢慢使他減為 15 次、 10 次 5 次而至行為消除。
【介入原則】
較難處理的行為可用此原則。簡言之,就是與孤獨癥兒童做同樣的動作。但此行為要有所選擇,并注意思考如何介入行為、介入后能產生多少效果、如何處理發展新的學習(包括語言、行為等)三要點。如旋轉的行為、介入后可發展成拉他轉、轉快或轉慢而至聽指示轉。如介入后,旋轉次數反而增加,則表示不能介入,應改用其他方法解決。
【替代行為范本行為原則】
父母常禁止自閉癥兒童不能做什么,卻沒有告訴他可做什么,這可做的行為就是替代性的行為,是一新的行為。父母也應提供范本行為,指導孤獨癥兒童學習任何一項行為及能力。
【一致原則】
獎懲分明、家長和家人務必做到態度一致、前后一貫。如果標準不一,將很難使孩子遵行、達成目標。
【環境控制原則】
家庭和學校應提供孩子安定、和樂的環境,以減少孩子的不安和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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