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施測過程
預試在臺灣87年10、21~10、31間進行,預試之初先以大人為受試對象,了解一般人在寶提斯迷津(Porteus Maze)、河內之塔(Tower of Hanoi)及魏氏兒童智力量表(WISC III)三項測驗上的反應;之后選取國小4-6年級的普通青少年七人進行預試。預試結果發現國小四年級以上之兒童均能順利進行寶提斯迷津(Porteus Maze)、河內之塔(Tower of Hanoi)及魏氏兒童智力量表(WISC III)三項測驗,但大部份國小四至六年級學生只能完成三個圈圈(3 disks)的河內之塔測驗,四個圈圈者則要國中以上學生方能順利完成。因此正式施測時,將學生分為二大組,一組為國小組(四至六年級),一組為國中組。此外,也找了三位自閉癥青少年進行預試,結果發現自閉癥青少年的智力可能要七十以上且年齡要在十歲以上方能順利進行河內之塔及魏氏智力測驗,因此正式施測時亦是以此為篩選自閉癥青少年的標準。
本研究共進行三項測驗,其施測順序依序為寶提斯迷津(Porteus Maze)、河內之塔(Tower of Hanoi)及魏氏兒童智力量表(WISC III)。受試者分為兩組,10-12歲為一組(以國小四-六年級為主),13-16歲為一組(以國中生為主),各項測驗皆采個別施測之方式,全部測驗時間約2.5至3小時之間,首先對受試者說明測驗目的,之后就開始正式施測。如果受試者無法通過寶提斯迷津或河內之塔的練習題,則不施以魏氏智力測驗,亦不將其資料列入分析。所有的施測都是在取得家長同意之后才進行。施測場地或者在受試者就讀的學?;蛘咴谑茉囌叩募依镞M行或者在
國立臺北師范學院安靜的場地進行。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取實驗研究法,自變項為受試者之身心特質;受試者分為四組:自閉癥青少年,學障青少年,ADHD青少年,普通青少年。依變項為河內之塔測驗及寶提斯測驗??刂谱冺棡槲菏现橇y驗分數。
資料分析
一、魏氏智力測驗
至目前為止,自閉癥青少年共施測四十四人,普通青少年三十六人,學障兒童二十五人,ADHD青少年十八人,全部施測人數為一二三人??鄢驘o法完成寶提斯迷津測驗,或者因無法完成河內之塔測驗的練習題,或者因智商太低無法施測之受試者,可供分析之人數共九十八人(如表一),各組受試者之平均智商、實際年齡、心理年齡請參考表二。因為各組可以配對之受試者人數不同,因此無法進行統一的配對,故以自閉癥組為中心,進行配對;配對時,主要以魏氏智力測驗全量表智商、心理年齡及實際年齡相近者,進行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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