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特殊教育法中將特殊兒童分為「資賦優異」與「身心障礙」兩大類。
資賦優異兒童
1.一般智能
2.學術性向
3.藝術才能
4.創造能力
5.領導能力
6.其它特殊才能
12類身心障礙兒童(特征)
智能障礙
在日常生活 上有反應遲鈍、學習緩慢的現象,而其學習緩慢,概念組織能力差,常無法了解教師交代的作業。學業成績低,在團體適應、生活自理,有相當程度的困難,并常伴有動作遲緩、表情呆滯現象。
視覺障礙
在兒童眼前揮動手掌,兒童無法察覺,或看東西時頭部前傾,經常擦眼,對光線敏感不停的眨眼睛;怕光、復視、斜視、閱讀速度緩慢、容易被小東西絆倒。
聽覺障礙
語言發展比同年齡兒童為遲,且發音不正確,聽他人說話時特別注意對方表情,并常以動作協助其表達意思。
語言障礙
包括構音異常,聲音異常,語暢異常及語言發展異常,在說話時常有語音替代、省略、歪曲、或含糊不清,其音質、音調、音量不相稱,說話節律則會有明顯而不自主地重復、延長或急促不清現象。
肢體障礙
上肢、下肢或軀體、欠缺正常機能,導致動作有困難。
身體病弱
長期病假或連續缺席,而身體異常肥胖或瘦弱,容易暈倒,且輕微運動便心跳加快,呼吸困難,甚至面色發紫。
嚴重情緒障礙
人際關系不良,行為常違反校規或表現反社會行為。對活動常不感興趣,傷害自己、悲觀、并容易緊張,亂動,易因焦慮而引起生理反應或有不良習慣,如:吸吮拇指,作異性打扮,濫用藥物、過動兒等。
學習障礙
個體智力接近正?;蛘R陨?;非因智能不足,但在聽、說、讀、寫、算的能力之習得與運用上有顯著困難,表現出學科成就差距過大,常伴有注意力異常,記憶力異常,動作異常,知覺動作異常等現象。
多重障礙
指兩類或兩類以上生理功能障礙,或不具有連帶關系,且非源自同一原因所造成之功能性障礙。
自閉癥
在社會性互動及溝通型式二方面「質」的缺陷,而且呈現狹窄、相同、反復的興趣和行為。常缺乏社會互動性的反應,不理人、不會和人玩,在口語及非口語溝通上有顯著障礙,對環境呈現出怪異的反應。
發展遲緩
兒童發展主要包涵八個層面:1.感覺、知覺,2.動作、平衡,3.語言、溝通,4.認知、學習,5.社會性,6.情緒,7.性心理,8.整合性。發展遲緩就是指兒童在上述發展項目上有一種或數種,或全面的發展速度或發展項目質量上的落后。若不同的發展領域呈現不一致的發展速率,我們稱之為發展的解離現象(Dissociation);而單一或多個發展領域出現非順序性及不勻稱的內在不正?,F象,則稱為發展的偏差現象(Deviancy)。
其它顯著障礙
如:顏面傷殘:因先天或后天原因之影響,使頭、臉、顎骨、頸骨發生殘缺變異,或常造成呼吸、咀嚼、吞咽等功能的障礙,而對社會生活適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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