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癥兒童中有少數兒童有攻擊行為,有部分兒童有自傷行為,兩類行為大多是情緒體驗的表達方式。
有些自傷行為令兒童愉快,也不對個體造成大的傷害(如次序使勁鼓掌等) ,則不要過分糾正,因過分糾正易加重其情緒躁動和不安;而有些對身體有害的則要以替代或轉移注意力等方式制止。如發現兒童用頭撞墻,要先口頭制止,同時握其手輕拍其頭部或輔助做其他頭部體操,然后用食物、書籍、音樂或游戲活動轉移其注意力,持續2-3 分之后待其情緒平穩了再用嚴厲的語言告戒他以后不可以這樣,反復問他,使其確認不再做了。有時很難一下控制住,需要一段時間。六歲以下的兒童,也可參照“擁抱療法” 。
制止攻擊行為除了和上述一樣應用替代、 轉移等方法外, 還要應用 “厭足法” 。如兒童愛推人,把人推倒后很高興。在發現他推人后,先讓他的身體得到某種活動性滿--被動地運動幾十次,如擺、晃、轉等,而不是抱住他不許動(因其有情緒要發泄,應滿足) ,也可讓他推其他物—如沙發、靠墻的桌子等,直至其明確表示不想再推還應讓其多做幾遍以形成對“推”的厭惡感。次階段后馬上問他:“你想不想推人?”若說想則還要轉動他或讓他推物;若說不想則叫剛才被推的人或相仿者重新站在他面前,稍阻攔他,問能不能推人,并再告知不能。還應該注意引導他有事可做,這樣能有效防止自傷和攻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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