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上述有關嬰幼兒的相互注意協調能力發展歷程的數據,可以發現嬰幼兒的相互注意協調能力的表現和理解發展的速度并不一致,表現的部份在12-13個月即可能完成,但理解的部 份要到15-18個月才完成。最近,Carpenter,Nagell,和Tomasello(1998)則以縱貫研究法,探討9-15個月的嬰幼兒,在發展相互性的注 意協調能力(joint attentional engagement)(即眼光交替的分享能力)、眼光與手指指示跟從、兩項物品操弄的模仿作業、要求式與敘述式的溝通手勢(即包括手指指示、展示等)、以及語言能力等具指針性的社會認知能力的發展順序。其中包括前述屬于相互注意協調能力的表達與理解能力,結果發現:整個發展的順序依次是眼光交替的分享能力、溝通的手勢、眼光與手指指示跟從、模仿操弄物品能力及語言能力。這項發現仍反映了嬰幼兒是先發展出表達性的相互注意協調能力,再發展出理解性的相互注意協調能力。不過到底在嬰幼兒發展到何時,相互注意協調能力的發展才算完成,在不同的概 念與實驗典范間,學界目前的爭論并 未停止(Baldwin, 1995; Corkum & Moore, 1995; Tomasello, 1995)。
相互注意協調能力的發展機制,Tomasello(1995)從建構論的觀點,以為重要的發展關鍵除了Meltzoff與Gopnik(1993)的模仿配對(matching)的過程,及Corkum與Moore(1995)親子互動中的匯聚(convergence)經驗(即互動過程中共同對焦的經驗),還應該加上在互動過程中一來一往(reciprocal interaction)的經驗 累積,但是更重要的是,當嬰幼兒開 始能掌握Piaget所述方法-結果(means-ends)的能力時,相互注意協調能力的發展就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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