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系統包括文字、說話、手勢及視聽信號等形式,是認知發育的重要方面。本節所述語言發育,將主要限于6歲前語言的發育。
1、語言發育開始于新生兒期,在4-5歲最為迅速。它按一個全人類共同的規律進行,如先理解后表達,先學發音后能詞法、句法。語言發育受某些神經功能成熟化因素的制約,并需要學樣,特別是嬰兒要注視母親的口勢學發音。雖然母親們并不有意識地教小兒詞法或句法,但研究表明親人與嬰兒對話和及時地對他的發音、說話作出應答,對他的語言發育是很重要的。
2、嬰兒2個月時饑餓、不適、疼痛的哭,聲音的長短、高低、大小完全不同,具有語言的意義。微笑及放聲笑能表達感情,也是交往的一種重要方式。 語言發育可分為語言前階段和掌握語言階段,后者從約周歲時開始說一個有意義的字。在語言前階段,嬰兒學發音,并開始理解一些字義,小兒通過聽覺與視、觸或體位感覺的多次聯系,而理解一些家常物品的名稱,如“奶瓶”、“杯”、“燈”等。對他自發的“ma ma”、“ba ba”之類語音,親人及時的應答,也使他理解這些音是代表特定人物的。以后,小兒又通過同樣機理理解常用動詞、形容詞、副詞等。在幫助小兒理解字義及語義時,父母常要借助手勢、表情及語氣。 表達語言繼理解語言而發展,這往往從有意識地叫媽媽或其他親人開始,然后學說其他幾個字,到2歲能說有主語及謂語的二字句。詞匯的迅速增加在1歲半-2歲、當小兒已能走路后開始的。
3、構成漢語的字音,與西方語言有很大不同,我們是每字只有一個音節,而且沒有末尾的輔音音素(如t、ts、p、k等),而只有清音與鼻音(n、ng)之分。因此對漢語分辨能力,其要求必定與西方語言的要求不同。由此也可聯想,我國兒童各年齡能夠和需要掌握的詞匯,必與西方兒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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