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癥兒童因為社會交往能力的發育受到障礙,常常表現出旁人難以理解和難以接受的行為現象,歸納起來主要分為四大類。
(1)自我刺激行為:特征之一是手部或身體其他部位出現重復、刻板的動作,如擺手、搖晃身體、玩手指、拍手、用腳尖走路、無目的地跑來跑去。特征之二是用奇特的方式對待物品,如重復地觸摸、敲打、摩擦或用嘴唇碰觸、用舌頭舔等等。
發生這些行為時往往并沒有明顯的環境誘因,通常和外界刺激沒有關系,而是因為內在刺激而發生的。換句話說,是孤獨癥兒童因為內在生理需求而尋找刺激的表現。依不同感覺器官得到的刺激進行分類,可以細分為:
①視覺刺激行為:表現為頭部或眼睛的重復、固定動作上,如將手及某種物品反復在視覺范圍內晃動,旋轉自己的身體或盯住旋轉的物品看。
②聽覺刺激行為:表現在重復、固定地制造出某種聲音,如拍打物品、開關錄音機、電視機;玩弄自己的聲音,如重復無意義的語言,發出噪音,無端地笑、尖叫或喊叫等。
③味覺刺激行為:表現為將不能吃的東西放在嘴里咀嚼,如自己的衣服、手指或身體某一部位,玩口水等。
④嗅覺刺激行為:表現為固執地聞周圍的某種物體,如手上的物品、身邊的人等。
(2)暴躁性行為:暴躁性行為的特征是制造麻煩,以吸引別人的注意。
①常見的表現:大聲叫喊、哭鬧、嗚咽、抽泣,有的患兒也會讓自己突然摔倒在地、跺腳。
②攻擊行為:用手、腳或頭部攻擊周圍的人,罵人或說難聽的話;或用虐待無生命物體的方式發泄情緒,有時身體呈緊張狀?! 。?/P>
③自我傷害行為:擊打自己、咬自己、踢自己、撞頭、撕扯自己、抓傷自己等,直接或間接地對自己身體造成傷害。
(3)抗拒性行為:特征之一是拒絕做出與指令相符的事情,如拒絕完成有能力做的事,拒絕回答能夠回答的問題,拒絕說能夠說的話等等。特征之二是做出與指令完全相逆的事情,表現出除了正確的反應,什么錯誤的反應都可能出現的傾向。例如不去廁所,偏在有人的地方當眾撒尿等。有的孩子面對稱贊和責備時都無動于衷,實際上卻在察言觀色,欣賞家人束手無策的表情。這是由于不適當的賞罰刺激造成的負面效果。
(4)其他問題行為:如故做嘔吐行為,強迫性行為,廁所不適應行為,吃飯不適應行為等。
要想消減孤獨癥兒童的這些問題行為,首先要學會分辨各種不同問題行為的原因和它所產生的作用(即問題行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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