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兒童具有情緒困擾或行為問題,一直是家長,教師和輔導人員頗為頭痛的問題.許多兒童早期所呈現的情緒困擾或行為問題,若未得到學校和家庭的重視,給予特別輔導,等到進入青少年階段,這些問題會趨向嚴重.有的兒童陷於長期的情緒困擾而導致學業低落,缺乏學習動機;有的兒童因為行為失常,不但學業低落,且人際關系欠佳,成為不受同儕,教師歡迎的人物,漸漸地逃避學習的情境成為中輟生.他們可能到處游蕩,加上本身情緒不穩定和行為偏差,很容易造成社會問題.在過去,兒童情緒困擾或行為偏差,常被認為是單純的家庭或學校管教失當所致。 -->
事實上,情緒困擾與行為障礙和其他身心障礙者的情況是相同的,他們的障礙需要特殊教育給予特別的輔助與個別化指導,目前,這些兒童雖普遍地散布在一般學校內,卻很少獲得特殊教育的協助.至於那些孩子是屬於情緒困擾或行為障礙呢 有何特徵 如何輔導 這些問題確是值得教育工作人員和家長共同探討的問題.
情緒困擾(emotional disturbance)和行為障礙(behavioral disorders),在過去五十年來包含了精神病,自閉癥,心理障礙,恐懼癥,退縮,沮喪,焦慮,選擇性不語癥(elective mutism),沖動,反社會行為,和病態等癥狀的總稱(Coleman,1996).定義上的分歧,歸因於許多專家學者派別的不同,許多人對行為的容忍度不一,對情緒問題使用不同的名稱以及文化因素對行為的界定不同之故.目前較普遍被采用的定義大致有下列四種:
一,美國學者Bower, B.(1982)的定義嚴重的情緒困擾是指具有下列特徵一項以上且持續一段長的時間和顯著程度,并影響其教育上的表現者:
無法學習又不能以智力,知覺,或健康因素加以說明者.
無法與同儕和教師建立或保持滿意的人際關系.
在正常的情況下,有不恰當的行為或情感.
常表現不愉快的情緒或沮喪.
常因個人或學校的問題而感覺身體不適,疼痛或害怕.
二,美國94-142公法(PL94-142,又稱身心障礙者教育法,the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簡稱為IDEA)的定義除了采用Bower的定義外,再加上精神病兒童(但非自閉癥),惟不包括社會不適應兒童,除非該兒童在情緒上具有嚴重的困擾.
三,美國國立心理衛生暨特殊教育聯盟之定義情緒或行為異常是指一種失能,主要在學校教育中行為或情緒的反應顯著的異於其年齡發展,文化和種族的常態,因而影響教育的成效,包括學業,社會,職業,人際交往的技巧,且這些影響:(1)不只是對環境中壓力事件暫時性反應;(2)持續地出現在兩個不同的情境,其中至少一個與學校情境有關;(3)在教育方案中持續有個別化教育介入,除非經教育專業團隊斷定,或兒童發展史顯示此種介入是無效的 (Forness & Knitzer, 1992).
四,我國對情緒障礙的定義根據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十九日教育部頒布的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鑒定原則鑒定基準第九條「…所稱嚴重情緒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反應顯著異常,嚴重影響生活適應者;其障礙并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情緒障礙之癥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癥,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 (教育部,民87).在我國對情緒障礙的界定不但包括精神方面的障礙,也包含行為問題,惟不包括自閉癥.
出現率:
情緒困擾與行為障礙兒童的出現率因資料收集不全及定義紛歧,到目前仍然未明確.根據Bower 的定義,在美國加州大約有10%在學兒童具有情緒困擾與行為障礙.然而在1990年的報告中估計大約有17%至22%的青少年被認為有情緒困擾與行為障礙,需要特別的輔導(National Institute ofMental Health, 1990).造成此出現率不明確的原因可能有下列數個因素:
缺乏標準的定義;(2)估計方法不同:有的以學生發生行為的次數計算,有的以問卷調查,有的以面談方式或直接觀察,有的以社會局單位受理的個案來推算;(3)社會政策和經濟因素:地方政府為得到中央更多的補助,往往多報人數,以獲得較多的經濟支持.比較合理的估計,大約有3~6%在學兒童具有情緒困擾與行為障礙需要特殊教育的輔導.至於性別與發生率有何差異 根據調查的結果,男性與女性的比率約為6:1至9:1(McClure, Ferguson, Boodoosingh, Turgay, & Stavrakaki, 1989).男女孩到了青少年期,男孩較傾向於行為失常,不成熟的問題,而女孩較傾向於個人問題,如退縮,神經質的問題 (Clarizio & McCoy, 1976).
肆,情緒困擾與行為障礙兒童的行為特徵與輔導本文對情緒及行為障礙兒童的輔導將以我國對情緒障礙兒童之界定,列出較為常見的行為特徵并提出輔導的方法,供教師輔導學生之參考.
一,注意力缺陷過動癥 (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一) 行為特徵注意力方面:注意力缺陷過動癥的兒童其注意力的廣度與持久性均十分的有限.由於缺乏刺激的選擇,對於周遭環境的任何刺激,均會引起他的注意,因而無法對適當的刺激集中注意力.
注意力無法集中的兒童,在學業成就方面的表現往往不如一般兒童(Draeger, Prior, & Sanson, 1986).
行為動作方面:具有高度的活動量,在行動方面常表現出多動的行為,例如經常離座,搖幌身體,旋轉物品,手腳無時無刻亂動,跑來跑去,愛說話,甚至於在教室內經常違規,搗蛋,或無法完成作業等(Coleman,1996).
沖動性: 喜歡打斷別人說話,或未來經許可擅自發言,缺乏輪流等待的觀念和干擾他人活動.這些行為不論在家0或學校,均容易影響其社會人際關系 (Coleman, 1996).
(二) 教育與輔導研究輔導注意力缺陷過動癥兒童的方法很多,比較可行及有效的方法有藥物治療,行為管理方法或認知行為的介入.許多研究認為采用行為改變技術與藥物治療并用效果顯著.
1. 行為管理方法 (Behavior Management Strategies)利用正增強的原理以減少過動及注意力渙散情形.正增強包括口頭贊美,社會性的接觸(拍肩膀,擁抱,拍手掌),物質增強,代幣,合約方式等.在減少過動行為的同時,教師應予適當的活動來填補不當的行為 (Allyon, Layman & Kandel, 1975).
2. 藥物治療 (Medication)使用藥物治療過動癥,在臨床上證實大約有百分之七十的兒童效果不錯(Barkley,1990).最普遍使用的藥物有Methylphenidate (Ritalin),Dexedrine和Cylert等興奮劑.雖然藥物能暫時控制過動和注意力缺陷或沖動的行為,卻無法改善其學業的成就 (Gadow,1985).使用藥物控制過動癥的方法備受批評,因為使用藥物常引起副作用,如頭痛,胃痛,失眠,食欲不振,容易被激怒,情緒不穩定或生長遲緩等問題.大部份的副作用會在一兩個星期內或調整藥量後自然消失.而生長遲緩與食欲不振有直接關系,補救方法可在用餐時或用餐後使用藥物,以避免營養不良導致生長遲緩.除此之外,用藥的另外缺點可能為醫生使用過度劑量的處方,或是照顧兒童的人過度依靠藥物,如教師或家長因過度相信藥物治療而忽略了行為管理的責任(Coleman,1996).
3. 認知行為的介入 (Cognitive Behavioral Interventions)認知行為是結合自我指導和問題解決的方法來增加注意力并減少沖動性.自我指導是一有系統的教學方式,其方法為:(1)教師一面大聲說,并示范工作,兒童觀察;(2)兒童一面大聲說,一面工作;(3)兒童一面小聲說,一面工作;(4)兒童一面默述,一面工作.兒童因自我指導的方式而使沖動性減低,改善過動行為.
4. 綜合的治療 (Combination of Treatments)由於注意力缺陷過動癥的情況十分復雜,最近幾年來大多采用綜合方式來治療(Rapport,1987).綜合治療的方式包括使用興奮劑和行為管理或認知和行為管理的方法.治療兒童的注意力缺陷過動癥單靠一種方法并未全然有效,使用多種不同的方法一起治療其效果較佳.
精神分裂癥 (Schizophrenia)(一) 行為特徵精神分裂癥是精神性疾患最典型的一類,患者有錯覺(delusions),幻覺(hallucinations),無組織的語言,緊張或顯露癡呆的行為和負面的情緒癥狀.例如,缺乏感情,無法做邏輯的思考,或無法做決定(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1994).在兒童階段,診斷兒童具有精神分裂現象比診斷成人困難,因為兒童在表達情感時無法解釋清楚.兒童在錯覺方面情況較少,他們常在游戲中會有幻覺現象而干擾社會交往和學業方面的學習.
(二) 教育與輔導青少年患有精神分裂癥,教育與輔導的協助有限.教育可說是治療介入其中的方法之一.它的功能與藥物治療,社工人員和家庭的介入輔導是相同的.特殊教育提供這類兒童的服務是給予安全感覺,溫馨的環境,使能有規律的作息,減低病情發作與惡化.治療精神分裂癥,大多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如Haldol, Mellaril較為直接,這些藥物用來減少兒童幻覺和其他精神癥狀(Kauffman,1997).
三,焦慮的障礙 (Anxiety Disorder)(一) 行為特徵一般正常兒童均有焦慮,緊張,害怕,憂慮的經驗,例如嬰兒害怕由高處跌落和巨響;害怕陌生人,東西或環境.隨著年紀增長,害怕的東西也隨著改變,他們開始害怕想像中的人,事,物,如魔鬼,壞人,這些焦慮,害怕的情況都是正常的.有時,害怕使兒童避免許多的危險.然而,焦慮的情緒若持續很長的時間變成過度的恐慌,以致影響睡眠,上學,與他人的社會交往,或生活的適應,那就形成一種障礙.害怕(fear),恐懼(phobia),和焦慮(anxiety)有不同的定義.所謂「害怕」通常是受到過去威脅的經驗 (Kendall, et al,1990).「恐懼」是指嚴重的害怕某種刺激,導致於堅持逃避某件事物(Barrios & Hartmann,1988),當面對害怕的刺激時,個人會馬上有焦慮的反應,如出冷汗,呼吸困難,恐慌,因而逃避該項刺激.恐懼不一定由觀察而來,它與年齡發展階段無關.「焦慮」是沒有顯著的原因,卻表現出憂慮不安的情緒(Johnson & Melamed, 1979).根據美國精神病協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on)所出版的心理障礙診斷和統計手冊第四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IV,簡稱DSM-IV),焦慮的障礙包括下列數種:
1.恐慌的障礙(Panic Disorder):焦慮遭受攻擊或焦慮他人在心理和行為上對他的改變.
2.特殊的恐懼(Specific Phobia):害怕特別的東西或情境,如動物,暴風雨,高處,血,飛機,關門或其他會引起他嘔吐,嗆氣,或生病的情境等.
3.社會的恐懼(Social Phobia):害怕在公共場所說話,吃東西,使用公廁等.
4.固執強迫性障礙(Obsessive 0 Compulsive Disorder):有重覆強迫性行為,如一再重覆無意義的想法和行為.
5.重大打擊後遺癥(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一個人受到不尋常重大打擊之後,其心理創傷所產生的特殊心理癥狀,例如:做惡夢,封閉自己,不和人往來.
6.急性壓力障礙 (Acute Stress Disorder):此癥狀與重大打擊後遺癥類似,它發生在壓力事件當時或之後,且持續約一個月之內.
7.一般的焦慮障礙(Generalized Anxiety Disorder):雖然不若恐慌的障礙嚴重,患者在一天之中,大部份時間感受到緊張,焦慮.
8.分離的焦慮(separation anxiety):兒童的焦慮以分離的焦慮最明顯.一般兒童會焦慮離開親近的人,特別是母親.分離的焦慮可延伸至學??謶职Y,而兒童和青少年也可能被診斷具有其他大人的焦慮狀況.
(二) 教育與輔導減少兒童焦慮害怕的行為可采示范(Modeling),減敏感法(Desensitization),認知的方法(Cognitive Techniques)和操作制約的方法(Operant Conditioning Techniques),教師在學校內可利用這些方法以幫助兒童.
1. 示范 (Modeling)示范的方式可藉由觀看影片或觀看其他同年齡兒童與該兒童害怕的事物接觸或一起玩,以減低該兒童對害怕事物的程度.此種示范的方法對於改善兒童怕狗,怕蛇,懼高或怕醫生,怕手術等方面的效果良好(Strauss,1987).根據Ollendick(1979)的實驗研究,兒童參與同伴直接接觸害怕的事物比讓兒童觀看有關害怕事物的影片對減少恐懼的效果要好.
2. 系統的減敏感法 (Systematic Desensitization)是利用有系統的遞增害怕的刺激以逐漸減少對某件事物恐懼的程度.對於引起害怕的刺激,從較少刺激逐漸增加,直到不再焦慮為止(Rabian & Silverman,1995).此法最早由J.Wolpe在1958年首創,他把減敏感法劃分為三個步驟(1)建立害怕刺激的層次; (2)學會肌肉深度的放松; (3)將害怕的刺激與肌肉放松相配合.首先兒童看見最少的害怕刺激,指導他放松肌肉,逐漸地增加害怕刺激的層次并練習放松肌肉的方法,直到面對害怕的事物不再感到焦慮恐懼.系統的減敏感法廣泛的應用在輔導兒童或青少年的恐懼害怕行為,例如怕大聲,怕分離,怕狗,怕黑暗,怕考試,懼高癥,怕血等方面效果不錯.然而,對於幼兒方面的應用,仍頗為爭議.
3.認知的方法 (Cognitive Techniques)協助兒童對害怕事物的了解,以減輕懼怕的程度.認知的方法需要兒童本身具有自我領悟的能力,能了解害怕事物的理由,并面對害怕的事物.
4.操作制約的方法(Operant Conditioning Techniques)利用正增強和消弱交亙使用的方法以減低恐懼的行為.此法用在於分離的焦慮和害怕夜晚均獲得很好的效果(Patterson,1965; Kellerman, 1980).
四,社會性退縮 (Social Withdrawn)(一) 行為特徵兒童的社會性退縮行為是指在一般正常狀況下,具有社會的孤立性,不會主動去尋找友伴,對同伴的社會性往來缺乏反應(Lyons, Serbin, & Marchessault, 1988).在學校0常表現出害羞,不愿與他人交談.很少參與團體活動,或是寧可獨處也不喜歡參與團體生活.社會性退縮的兒童常伴隨著焦慮或憂郁的問題,教師可從學生的日常生活中觀察出來 (Coleman,1996).
(二) 教育與輔導輔導退縮的兒童,首先應了解兒童退縮及孤立性的原因.有的兒童是因為同伴不接受他而變得孤單;有的兒童是屢次拒絕同伴的社會性往來,而形成孤立的情形;另一種情形是兒童本身缺乏表現自我的能力,換言之,就是缺乏社會技能,以致於無法結交朋友形成孤立.分析并了解兒童退縮的原因,下列的輔導方法可提供教師或家長參考:
教導社會技能:指導兒童能與他人分享,遇見朋友要微笑,向人打招呼或向人問問題.社會技能的訓練可經由示范,練習,教導,回饋和小組角色扮演的方式來培養,以改善兒童的退縮行為(La Greca & Santogrossi,1980).
教師的注意與同儕聯合協助:教師對退縮兒童應給予較多注意與關照,使學生不再過度緊張,焦慮而退縮;安排同儕主動的給予退縮兒童亙動的機會,對於兒童間的社會參與有很大的幫助(Kendall & Morison, 1984).
五,行為失常 (Conduct Disorder)(一) 行為特徵行為失常的障礙包括攻擊行為,亂發脾氣和反社會行為.根據DSM-IV的診斷標準,行為失常包含以下的行為:
1. 攻擊行為:
(1) 經常騷擾,威脅他人或先出手攻擊他人.
(2)使用武器如刀,槍,棍棒等.
(3)以行動殘酷的對待他人或動物.
(4)公然搶奪受害人.
(5)強迫他人做與性有關的行為.
2. 破壞性行為:
涉及縱火或破壞他人物品.
3. 偷竊行為:
破門進入屋子,建筑物或車子內行竊.
時常說謊或欺騙他人.
趁人未防而偷竊(如在商店中偷東西).
4.嚴重的違規行為:
時常夜間滯留在外,未獲得父母的允許.
逃家至少一次以上.
時常逃學.(DSM-IV,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1994).
一些學者把行為失常分為內隱的,不順從和外顯的反社會性行為(Walker, Colvin, Ramsey, 1994).內隱的行為如偷竊,涂鴨或自虐行為;不順從行為包括違抗,不順從大人的要求或違規;外顯的反社會性行為有攻擊或虐待他人行為.以上的行為均具有破壞性,因而也造成人際關系欠佳(Carlson, Lahey, & Neeper, 1984),學業低落(Ledingham & Schwartzman, 1984).在認知和問題解決能力方面有明顯的缺陷 (Dodge, 1985).
(二)教育與輔導1. 訓練父母管教子女的技能許多父母對於子女的管教方法采用高壓手段,導致親子關系緊 張,惡劣卻無法改善子女的行為.父母管教子女的態度宜傾向於鼓勵正向的行為而非壓制負面的行為(Coleman, 1996).教導的方法應采正增強,協調溝通或輕微的處罰.采用此種方法需要父母接受親職教育及管教子女訓練或研習,其缺點在於許多家長沒有時間,不愿意參與或無法接受管教方法的改變(Kazdin, 1987).
2. 父母參與學校的教學活動對於早期有反社會傾向的兒童,父母參與學校的學習活動能促進學校與家庭的連結,避免日後成為問題青少年(Reid & Patterson, 1991).Walker (1994)及他的同事提出父母參與學?;顒拥霓k法包括,家長主動與學校連系保持學生良好正面的行為;列出有系統的問題解決的方法以解決難題;利用家庭學校連絡簿以了解兒童在學校與家庭的生活情形,以及教師提供給父母管教兒童的方法等.此種方法是利用教師與家長的相亙連絡,以掌握學生的生活,使不致於發生反社會行為.此外,學校教師應以其專業的輔導能力提供并協助家長管教其子女的技巧.
3. 社會技能的訓練許多的青少年由於行為失常的障礙,常受到同儕的排擠,幾乎很難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社會技能的訓練在強調教師與青少年間,青少年與青少年間人際關系的培養和建立,教導如何與人相處的方法,以減少與他人沖突或產生反社會性行為.此外,教師應在不同的場合利用機會教導其正確的行為,以及設計并指導學生了解規范的意義.例如,設計游戲活動,說明規則,使學生在游戲中遵守規定,并制定賞罰的原則,使學生了解遵守規則的重要及違規的處罰.
教育情緒困擾與行為障礙兒童,對教師和家長來說都是需要長期努力的工作.由於這些孩子的情緒比較容易沖動,激怒,因此較容易形成攻擊及行為失常的狀況.這些問題需要藉特殊教育的方法加以輔導或治療.兒童具有精神分裂傾向,教師應主動與家長連系,及早尋求醫藥治療,提供溫馨安全的教育環境,以減低病情的發作或惡化;對於有焦慮障礙的兒童,需給予減少焦慮害怕的訓練方法,如示范,減敏感法,認知及利用正增強以減少焦慮害怕的心理;對某些社會性退縮的兒童,教師應積極設計課程訓練其社會技能,并安排其同儕與之互動,經常給予較多注意與關照,使兒童不再因過度緊張,焦慮而退縮.對於注意力缺陷過動癥的兒童,需要綜合醫藥和行為管理的方法予以治療和教育;對於行為失常者需要用溫和,堅定的態度輔導并指導養成社會技能.許多專家學者一致強調早期療育的重要性,認為輔導情緒障礙和行為失常的兒童應做早期篩檢,早期發現,及早治療.避免日後產生反社會性行為,造成社會的負擔.專家們建議教師或家長在處理青少年問題行為時,宜采增強正面行為,而不采高壓手段做為管教的策略.一旦發現兒童或青少年有情緒障礙或行為失常問題出現時,教師應及早主動與家長取得連系,并做協調,溝通和輔導.同時學校的課程應提供有計畫,有系統的人際關系能力的培養,使這些學生能融入學校的學習情境,不致因不當行為受到排斥.青少年在學校有良好的人際關系,有適合他學習的環境,將可有效地預防或減少反社會性行為的產生.輔導情緒困擾與行為障礙兒童和青少年,不但是特殊教育工作的一環,也是學校輔導工作的重點.如果,今天我們忽略了情緒困擾與行為障礙兒童的教育,他日,國家社會將會為行為障礙所帶來的社會問題付出更高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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