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行為
問題描述
學齡前兒童教育工作者必需為教學過程中的反對聲音及反抗行為做準備,幾乎所學齡前兒童皆會表現出反對及拒絕行為,這種不服從且明顯倔強的行為發生在18個月大至2歲之間,在3歲半達到高峰,且通常在5歲半至6歲前減緩。在這段期間,兒童會了解反對的概念與"不"在語義上的含義,同時意識到自己是擁有獨立意志的單獨個體,因此,孩童可能為了宣告自主性而違反規定,即使他們本身并無反對意念或拒參與之前曾經想參與的活動,有些兒童則是趁機表示自己的喜愛與厭惡。
問題的根源
雖然拒絕行為遍及于學齡前童,但行為的頻率及型式卻大有不同,許多無法建立適當自主性的孩童會發展出某種叛逆意識。拒絕為及否定意念似乎會在適應不良的環境中更為強烈,兒童的不遵從和不接受指揮,與大人息息相關。肢體控制、嚴厲的語調、過份的批評、不斷的威脅及經常的不悅表現也高度影響幼童的拒絕行為。當兒童正在從事自己喜歡的活動時被打斷或是不想從事其他活動時,也會有這種情形出現。而發展遲緩兒童則有可能是不知如何反應而產生反抗行為,也有可能是其固執個性所導致。
定義
反抗與拒絕行為應可定義為拒絕遵從他人的要求與幫助,拒絕行為的問題在言語上的表現,如:"不要,我不做"或"現在我才不做",在肢體行動上的表現,如:推開給予的東西或不發一語的盯著。
如何界定反抗與拒絕行為下列的行為有助于了解"拒絕行為":
①對大人或其它孩童給予的要求無響應。
②借著"不"的使用直接在言語上拒絕要求。
③間接的言語拒絕如:在下絕要摸東西的命令后,隨即說"我要摸"。
處理策略
1.根據孩童的注意程度下達命令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抵抗,老師可使用合乎兒童的速度介紹新活動。觀察兒童的注意程度,并在兒童將注意力放在你身上時下達指令或引導兒童的注意力至指示的物體上。
2.避免突然打斷兒童的活動打斷兒童正在進行的活動是造成拒絕行為的原因之一,嘗試給兒童適當時間完成工作,如果一定要打斷時,試著溫和地再次引導兒童的注意力到另一個領域。
3.給予改變的口頭預警對活動中即將到來的改變給予口頭預警,如此一來可讓兒童開始適應接下來的變動,并帶領兒童至某種程度的結束。例如:你可說"再五分鐘就要將玩具歸位,準備吃午餐"。
4.給予兒童選擇給予兒童活動的選擇,即使是選擇有限時。允許兒童擁有一天數次自由活動的機會。
5.下達指令要清楚簡單下達指令的同時切忌養成重復數次的習慣,并在指令中間隔適當的時間(如:10秒鐘),以達到指令被遵守的效果,此時耐心和時間的掌握非常重要。
6.避免力量相對抗借著言語的勸導(如:非強制性的懲戒技巧)而非以命令方式加速兒童的服從。試著忽視兒童的拒絕行為,并拒絕掉入力量相對的局面,必要時轉移大人對兒童行為的注意力,或轉移兒童對環境的注意力。
7.贊許合作行為當兒童遵守指令時要贊許他們,而非在他們不遵守時替他們找借口、軟言哄騙或命令他們。另外,建立誘導守規矩的環境,如:幫忙教室內工作。
老師與家長的合作
1.溝通拒絕行為的正面影響老師可幫助家長了解負面或拒絕行為在兒童發展上的重要性,當兒童將拒絕行為做為宣告獨立或達成能力的工具時,拒絕行為便可視為正向號志而非負向號志。
2.傳遞快樂回家當兒童出現拒絕行為時,老師以如何忽視拒絕行為來做為家長的范本,而非告知家長兒童的拒絕行為,而且可向家長贊賞兒童在校的合作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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