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身心障礙學生常因為生理及心理的因素而產生種種行為問題,例如自傷行為、攻擊性行為、刻板行為及特殊情緒困擾等。這些行為問題在他人眼中看來或許并無意義,但其實卻常常表達了學生想藉由行為問題與人溝通的目的。這些問題行為不僅影響學生本身的學習和生活適應,也會干擾到其它同學或父母師長,造成父母及老師相當大的困擾。因此,運用何種策略來改善發展性障礙學生的問題行為,一直受到相當的關心與重視。然而行為問題的功能性評量即在找出潛藏在行為背后所代表的意義及目的,以設計出能改善學生行為問題的介入策略。
本文先探討自閉癥兒童的問題行為,簡介功能性評量的意義及目的,再說明其實施方式及自閉癥兒童問題行為的輔導實例,使老師能據以分析自閉癥發生行為問題的原因,設計合適的介入方案。
貳、自閉癥者的問題行為
自Kanner在1943年首度提出Autism(自閉癥)這個名詞,雖然其成因仍未有定論,但自閉癥者之特殊行為一直是研究人員關注的焦點。
依據美國精神醫學會(簡稱APA)所主編的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第四冊(簡稱DSM-IV)之診斷標準,將自閉癥歸類為廣泛性
發展障礙(PDD)其行為主要特征如下:
1.社會性互動方面有質的缺陷,并且至少具有下列四款規定中其中兩款,才能合乎標準(APA,1994)
(1)非口語行為有顯著的障礙。如視線接觸、面部表情、身體姿勢、以姿勢規范社會性互動等行為使用上。
(2)無法發展出符合其發展水平的同儕關系。
(3)缺乏主動尋求與他人分享喜悅、興趣或活動的行為。
(4)缺乏社會或情緒的互動關系。
2.溝通行為呈現質的缺陷。
3.其行為、興趣及活動上呈現局限、刻板、重復的形式。
4.在三歲以前即在下列領域中,任何一項之發展遲緩或功能異常:
(1)社會互動,
(2)社會性溝通的語言使用,
(3)象征性游戲。
由DSM-IV自閉癥診斷標準的項目中可以看出:自閉癥學生最大的障礙點在于社會性互動與口語溝通能力的缺陷。而自閉癥兒童除具有溝通障礙、社會性互動障礙外,行為問題亦為其主要障礙之一。自閉癥兒童的行為問題不僅讓父母親的教養倍感困難,也是父母壓力的主要來源,更是學校教師深感困擾的部份。以下分別介紹自閉癥兒童常見的行為問題。
一、不服從行為
自閉癥兒童的問題行為中,以不服從行為、退縮行為二類出現率、頻率、強度最高。顯示不服從行為乃是自閉癥兒童相當嚴重的行為
問題。而造成不服從行為的成因很多,Gelfand、Jenson和Drew指出可能的原因包括:生理或遺傳因素(如:基因異常、神經系統異常)、家庭因素以及模仿而來。而國內學者施顯烇指出不服從的原因包括:不能也非不為也(如注意力缺陷過動癥的小朋友即無法安靜坐在椅子上,這項要求顯然是過動癥的小朋友能力所不及的)、溝通問題(下指令時兒童注意力并不集中,以致其不服從指令)、過去的經驗(在兒童過往的經驗中許多指令是為了控制其行為,兒童自然不服從)、認知與態度(如果兒童認為指令是為了要找他麻煩,自然不肯服從)。
由于多數有不服從、不合作行為的自閉癥兒童,普遍有配合度差、不喜被要求、拒絕學習的問題,加上過度勉強時,常衍生出更多的問題行為,如生氣、攻擊別人、自我傷害等,不僅教師指導難度倍增,更使得教師裹足不前。長此以往,不但嚴重影響師生互動,對自閉癥兒童本身更有諸多不利的影響,如:學習動機降低、參與度減少、人際關系惡化、逃避學習日趨嚴重等,進一步可能造成退化的現象。
然而當不服從行為出現后,很多時候自閉癥兒童都能如愿的達到目的(如,想逃避學習就真的逃掉了學習;希望做想做的事就得到了做該事的機會等),此即受到不當增強的影響,而讓不服從行為持續被維持下來。因此,我們應設法導正自閉癥兒童的不服從行為,以免影響其學習。
二、攻擊行為
一般而言,攻擊行為可分為身體攻擊與口語攻擊,臨床上自閉癥兒童主要的攻擊行為為身體攻擊而很少口語攻擊。在攻擊行為中,自閉癥兒童最常出現的三項行為是:推、抓、捏人,踢、打、咬人,亂摔東西。
而且攻擊行為伴隨課程難度上升而出現,因此,教導功能性語言「我要協助,我不會」等,能有效降低攻擊行為的出現。
造成自閉癥兒童攻擊行為的主要原因有:獲得他人注意、快感、逃避被要求做某件事,而當自閉癥兒童的攻擊行為出現之后,往往也都能達成其目的。而且這些行為不僅會阻礙本身的發展,且會對他人造成傷害,更會使他從學習環境中被抽離,對自閉癥兒童實有重大影響。因此,依張正芬的研究發現,攻擊行為在自閉癥兒童的問題行為中不論出現率、頻率、強度都是最低,但一有這些行為出現,常常是比較嚴重。
三、固執行為
固執行為和自閉癥的關系最密切,因為這是診斷自閉癥兒童的一項重要標準。自閉癥兒童的固執行為和自我刺激行為、刻板行為、重復行為常被當成同義詞使用,指的是堅持以固定而重復的方式做一件事,而這種方式常常是奇特的、怪異的。Durand和Carr以四名自閉癥兒童為受試者,觀察發現:課題難度增加時,在教室中搖晃身體和晃手的行為都有增加的趨勢,亦即課題難度增加時,刻板行為明顯上升。Groden指出,自我刺激行為和焦慮及挫折有關。而國內學者張正芬也發現,固執行為的出現主要獲得的為緊張的減輕。另外,Murdoch指出,很多障礙兒童因為無法發展出更復雜的行為以因應所處的環境,因此會出現嬰兒階段常見的反復的、固定的自我刺激行為。自閉癥兒童常見的刻板行為亦可見于有些正常幼兒身上,但自閉癥兒童的刻板行為與健康兒童不同之處在于和周遭環境無關且長時間從事,且往往具有阻斷外來刺激的作用。因此,固執行為或自我刺激行為具有逃避困難、減輕焦慮、挫折或阻斷外界刺激的功用。
四、退縮行為
退縮行為在低智力的自閉癥兒童身上比在高智力自閉癥兒童更易出現。張正芬研究指出,退縮行為中不論是對四周情況不關心、眼光少和人接觸、不喜歡和別人接觸、長時間坐或站在同一地方,其出現率與頻率均相當高,顯示退縮行為是自閉癥兒童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行為,相當值得關注。而退縮行為出現的主要原因為逃避被要求做某事,以結果論,自閉癥兒童常能達成其目的,并舒解自身內心的緊張與焦慮。
五、自傷行為
在自傷行為方面,Carr和Durand研究發現,自閉癥兒童在較少獲得大人關注的情況下,出現較多的自傷行為。因此,他們教導自閉癥兒童當他們想獲得大人注意時的溝通方法,結果發現不但自傷行為減少了,連帶的溝通行為也增加了。Hagopian,Fisher和Legacy以四名障礙學生為研究對象,發現當這四名學生出現自傷行為時會得到他人的關注,因此,他們也學會用自傷行為來獲得他人的注意。而Vollmer,Marcus和Ringdahl發現自我傷害與厭惡學習有關,當他們不想學習時就出現自傷行為以逃避學習。在介入階段,研究者以固定時距提供逃避的方式做為消弱自傷行為的策略。結果顯示:研究對象的自傷行為明顯減少。而國內學者張正芬的研究也發現,自閉癥兒童出現自傷行為的主要原因為:獲取快感、減輕焦慮、引起他人注意。綜合上述研究可發現,自閉癥兒童之所以出現自傷行為主要是為引
起大人的注意或逃避學習。在自閉癥兒童的問題行為中,受到最多關切的一向是攻擊與自傷行為,因為此二行為會使他人或自己受到直接的傷害,嚴重時尚會影響生命安全。而研究中也發現自閉癥兒童較常出現的自傷行為為:打自己頭或身體、咬自己身體部位、抓摳皮膚,然其出現率與頻率并不是很高。雖然如此,但是自傷行為一旦出現往往是比較嚴重的,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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