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對孤獨癥兒童的測評(如果孩子具有至少一半下列癥狀,就應考慮可能患有孤獨癥)
● 與其他孩子不合群; ●看上去像個聾子;
● 抵制學習; ●對真正的危險不害怕;
● 抵制日常生活中的變化;●用手勢表示需要(用手拉著大人,而不是用手去指);
● 不適當的大笑或傻笑; ●抵制貼身擁抱;
● 明顯多動; ●逃避與他人的眼睛對視;
● 不適當的接觸物體; ●旋轉物體;
● 長時間的玩古怪游戲; ●對人冷淡。
2. 孤獨癥兒童教育訓練的內容
◇模仿能力訓練 ◇感知能力訓練 ◇粗大動作訓練
◇精細動作訓練 ◇手眼協調訓練 ◇非口語認知訓練
◇口語認知訓練 ◇生活自理技能訓練 ◇社會交往技能訓練
◇行為矯正
3. 孤獨癥兒童的問題行為
問題
行為 |
行 為 表 現 |
不恰當的社會行為 |
為他人所不能接受,使人難堪的行為。比如,未經允許便動用、拿走他人的物品;靠近人,盯著人看;親吻或舔、聞別人;重復問人同樣的問題;隨便觸摸別人的身體等 |
自我刺激行為 |
身體的重復性、刻板性動作。比如,搖晃身體;在眼睛前面不停地轉動手;玩唾沫;磨牙出聲;玩手指;拍手等
接觸物品的奇特方式。重復地拍打物品;不停地開關門(電視機、燈);舔某些東西;固執地聞某些物品等 |
自傷
行為 |
直接對自己身體造成傷害的行為。比如,咬自己的
手背、手腕;碰頭;打自己的頭發或身體;用手指壓眼睛;抓摳皮膚等 |
不服從行為 |
拒絕做要求做的事。比如,給他指令他就會發脾氣;拖延執行指令;拒絕完成有能力完成的課業;隨便離開座位等 |
破壞行為 |
對物品造成破壞或滋擾他人的行為。比如,拋擲物品;撕東西;摔東西;到處敲打物品;尖叫;離座位亂跑等 |
攻擊行為 |
對人構成危險或傷害的行為。比如,打人(咬人,踢人);抓人頭發;朝人吐口水;推人(抓人,捏人) |
固執及刻板行為 |
固執及重復性的行為。比如,固執地拿著依戀物;堅持走固定路線或做固定座位;反復把某些物品擺成特定模式;堅持按一定程序做事等 |
情緒問題 |
情緒不穩定。比如,喜怒無常;沒有明顯理由的哭泣;睡覺時間會驚叫哭泣;易緊張不安;易興奮過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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