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形成的過程較為復雜。眼、耳等感覺器官接受環境中事物后,傳遞至大腦言語中樞、神經系統和唇、舌、腭、牙等言語器官的配合和協調,最終形成言語。
形成正常言語,需具備的基本條件是:
1.聽覺、視覺功能良好。
2.完善的言語中樞。習慣用右手者,言語中樞在左側大腦顳葉,慣用左手者,是在右側顳葉
3.與形成言語有關的各神經通路暢通。
4.小腦的協凋功能良好。
5.聲帶、唇、舌、腭、牙等器官正常。
病因
形成言語的各環節有病變時,均可引起言語障礙,其常見病因如下:
1.神經系統病變 如先天性大腦發育不全、顱腦損 傷等可致學語遲緩等言語障礙。腦血拴、腦膿腫等癥時.如病變累及大腦顳葉言語中樞時,可引起失語癥,小腦有病時,使與形成言語有關的肌肉功能不協調,講話費力,含糊不清。
2.聽力障礙 是兒童言語障礙的常見原因之一。
3. 言語器官結構異常 腭裂、唇裂等先天性畸形,可致構語困難,語音不清。咬合不佳.切牙缺失.舌系帶過短,舌體肥大,軟腭運動障礙等,也是構成言語障礙的原因。
4. 其它 如小兒與外界接觸過少,能影響其正常的言語發育。對于小兒不正確的言語八法。不及時糾正,可使言語不清晰。
癥狀
1.學語遲緩 小兒言語發育的年齡可有個體差異,一般將2歲時仍不會任何言語者,列入學語遲緩。聽力障礙為常見原因,或與大腦發育不全,智力低下、腦外傷等原因有關。病情輕者,表現為表達能力低于同齡兒童,或表現為所用詞匯與其年齡不相適應。病情嚴重時,病兒不會講話。
2. 發聲困難 多因中樞運動神經功能障礙或周圍性肌肉病變,如脊髓空洞癥、重癥肌無力人時,使舌、軟腭等言語器官的肌肉發生痙攣、癱瘓或共濟失調而致病。表現為講話緩慢.費力、含糊不清,但無語句結構方面的缺陷。
3 言語困難 常發生于腦血管意外、顱腦外傷、腦炎后遺癥等病癥時,以言語表達能力缺陷或接受能力障礙為其臨床特點。前者表現為不能用單詞或語句表達自己的意愿,后者常表現為不理解別人的言語。病人常伴有定向能力喪失、吞咽障礙、大小便失禁等癥狀
4.失語癥 是一種由大腦病變引起的言語功能障礙。腦膿腫、腦血栓、腦腫瘤等病變時,如侵犯大腦顳葉言語中樞.可引起失語癥。運動性失語癥時有表達障礙,不能說出想說的話,以手勢表達意愿,但無發聲困難。感覺性失語癥是理解障礙,不能記起有關的單字和詞匯,但說話能力正常。
5.構語困難 由于腭裂、舌體肥大、舌系帶過短、咬合不佳等原因,致語音不清,吐字不準。神經系統疾病、聽力降礙、不良發聲習慣等也可致病。病情輕者,僅某些字讀不準,如舌齒音、卷舌音發聲障礙,一船不影響言語可懂度。病情嚴重者.較多字音含糊不清,所講的話,不易聽懂 。
6.口吃 是言語節律異常,多發生于兒童言語發育時期。病因不明,可能與大腦對言語器官的支配不協調、不正確的模仿、遺傳等因素有關。常表現為首字難發、語句中斷或語調重復,致說話不流暢。病情較重者,說話時伴有皺眉、面肌抽搐、擺動手臂等
現象
講話時情緒常較緊張。
治療
應針對病因,采取相應的治療措施。
1.因聽力障礙致病者,應及時作聲導抗測試,聽性腦干誘發電位等檢查。根據病變原因及聽力減退程度,積極治療,提高聽力,并加強言語訓練。
2.及時矯治腭裂、唇裂等言語器官疾病,以便盡早進行言語訓練。
2.言語訓練 對于學語遲緩、口吃、腦血管意外遺留的言語障礙.應加強言語訓練。訓練應有耐心.持之以恒,并應克服緊張情緒,樹立信心,敢于與人交談.增加實踐機會。
4.原發病的治療 如腦膿腫、腦腫瘤引起的失語癥,應從治療原發病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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