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在知動能力方面
1.允許學生偶爾可以站著做事。
2.對于坐不住的學生提供他一些跑腿的差事。
3.在每一項指派的工作間給予短暫休息的機會。
4.監控每一個情緒轉換的時間。
5.提醒學生檢查一下所完成的作品是否有粗心的地方。
6.給予額外的時間去完成工作(特別是對于那些慢吞吞的學生而言)。
(十)組織計劃方面
1.要求父母親給予協助。
2.提供組織角色。
3.鼓勵學生在工作時善用有隔頁紙或活頁夾的筆記本。
4.提供學生可記錄家庭作業的聯絡簿。
5.指導學生寫下家庭作業的內容。
6.報告每日或每周的進度。
7.要求保持書桌和筆記本的整潔,對于保持整潔的學生給予獎勵。
8.鼓勵學生家中有些課外書。
9.一次只指派一項作業。
10.協助學生設定短期目標。
11.不要去懲罰視知覺方面有缺陷的學生歪斜的字跡。
12.鼓勵學生學習打字的技能。
13.允許學生以錄音帶的方式寫作業。
(十一)在順從行為方面
1.稱贊學生順從的行為舉止。
2.提供立即性的回饋。
3.忽略學生輕微的不適當行為。
4.老師要多注意并增強學生的正向行為。
5.對于不適當行為的責難要小心使用(要避免流于說教或責罵)。
6.學習臨近學生的正向行為。
7.監控每一段情緒轉換的時間。
8.坐在老師旁邊。
9.訂定行為契約。
10.實施班級公約。
11.指導學生對于行為做自我監控。
(十二)在社交技能方面
1.稱贊適宜的行為。
2.監控其社會互動的情形。
3.和學生一起設定社會行為的目標并且實施獎勵計劃。
4.使用口頭或打暗號的方式提示其適當的社會互動行為。
5.鼓勵與其它的學生合作完成工作。
6.在小團體間施以社會技巧訓練。
7.經常贊美學生。
8.在團體中給予特殊的責任(如小老師),讓其它的學生對他產生正面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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