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天因為與一個朋友家的孤獨癥譜系障礙孩子接觸,縈繞在心頭的總是關于怎么讓孤獨癥譜系障礙人士理解、習得并掌握人際交往溝通的基本規則的問題。這個孩子能力很強,學業上與同齡人無明顯差別,也能領會一些基本的社交技巧,在需要的時候可以為家里人或者身邊的人主動或者在提醒下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幫助。
但是他的孤獨癥的特質或者特點也依然十分明顯:他見面寒暄的第一句話竟然是“郭大夫你是不是在北大六院人緣很不好?”,而且他問的如此的純真而又開心,那笑容里沒有半點的揶揄,也沒有一點兒的傲慢,純粹的好奇與求證。不待你問,他緊接著把他這句貌似突然地寒暄問候的背后故事和盤托出,“xx阿姨說在六院根本就沒人搭理你。xx阿姨,就是xx的老婆,你應該是認識的吧?(事實上我與這個阿姨的老公認識,但這個阿姨還真沒見過面)”。不管你是怎么回答的,他隔一段時間又會把這兩句話重復出來,神態笑容如同初問。
同樣的他最近在學校里的生活中也碰到了一些人際交往上的麻煩和沖突,或者在我眼里,寧肯把它們看作成長的危機。由他在社交中的問題和麻煩以及他周圍的人對他的開導、教育和管理的現實經驗,我在反復琢磨的一個主題就是“試著不去做”和“不要做”的管理理念上的差別。在為兒童建立社交規則的征程中,你鼓勵他“試著不去做”的多還是要求他“不要做”的多呢?
“試著不去做”,前提在于承認“做”是必然和自然的,“不去做”則是需要刻意的和主觀意識努力的。“試著不去做”,“試著”的主體是被管理者自己,每一次“刻意”的不去做都是成功,都是自我努力的結果。每一次的成功都為“不去做”的目標奠定了信心的基礎,也就是對自我管理目標的強化和實現。
“不要做”的前提在于認為“做”是“罪惡”,是“背叛”,是“管不住自己”。則在由做到不做的過程中,每一次“做”都是對“罪惡”、“背叛”、“管不住自己”的標簽的強化,如果這個“做”確實是自然而必然的本質,那么,很少有人能達到終了“不做”的結局,而必然又自然地踏上“屢教屢做”的不歸之路。
“試著不去做”體現著管理者的寬容和對人性弱點的理解以及對孤獨癥本質特性的深刻認識,“不要做”則體現著管理者的嚴格、刻板和不容侵犯。“試著不去做”的管理者總是看到正向的進步,“不要做”的管理者掰著手指頭數又做了多少回。“試著不去做”的管理者把做與不做的選擇交給了被管理者,同時也把責任和信任交給了他;“不要做”的管理者禁止被管理者做一些事情,所以他總對被管理者做了的這些事情負責,并且以惡劣的態度和糟糕的情緒體現著他的負責。
“試著不去做”體現了由做到不做是一個過程(也許相當漫長而艱難),而“不要做”體現了否認一切過程的努力而片面地強調結果。
“試著不去做”是被管理者的成功,“不要做”是管理者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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