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孤獨癥兒童缺失了什么?
“我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比,好象他能學會很多東西,比別的正常的孩子學得還快,別人不會的他能夠會,但是,別人都會的,他又不會,別人都會和孩子玩,他不會和別的孩子玩。”
“我以為人家會騎車,我們也學騎車,人家會游泳,我們也學會了游泳,我教會了很多很多東西,可是,他還是和別人不同,還是一個孤獨癥”
全世界不分種族與地域,孤獨癥兒童表現驚人地一致,診斷的主要標準也是大致相同的。孤獨癥兒童表現出的種種可觀察的障礙,既成為了人們診斷孤獨癥的標準,也成了教育訓練要糾正的問題。
而人們直觀觀察到的所有障礙,可以說都是一種現象,比如異常行為,重復語言,無目光對視,注意力短暫等等,這些現象導致了孩子的溝通障礙,最終使孩子融入社會困難,使他們的社會融合性喪失。其實,可怕的不是孩子的這些表面的異?,F象,可怕的是這些現象導致的那樣一個最終的結果。
那么從這個意義上說,孤獨癥孩子到底失去了什么?孩子失去的是能融入人與人關系中的內在動機和行為方式。所謂的融入社會就是融入人與人的交往之中,而人與人的交往又是有規則的,因而,按照規則去建立與別人的聯系,這就是一個人的社會性。社會性反映在孩子對人與人的關系的理解和把握上。人與人的關系,首先是自己和其他個體、和自己所在群體的關系。這種關系不管孩子是否認識到,它都客觀存在,只有孩子能認識、理解和把握這些關系的時候,孩子才具有了社會性。一個兩、三歲的嬰兒,能夠知道母親是給予自己溫飽和安全的人,而母親的這個“功能”是別人沒有的,自己要從母親那里獲得溫飽和安全的滿足,必須讓母親高興,于是,根據這個認識與理解,孩子會在母親不高興的時候停止哭鬧,通過自己的行為的主動調節,以減少母親的煩躁情緒,這就體現了孩子對自己和母親關系的把握,這就是人的社會性。在家庭生活中,要求孩子用餐的時候負責為家人拿取餐具,讓孩子理解自己拿取餐具的行為和家人用餐的關系,這樣一個被孩子理解的“拿取”行為,就是孩子社會性的表現。
任何技能,任何行為,只有建立在自己與他人聯系的基礎上,才具有社會性,建立社會性的技能與行為,才是孤獨癥康復訓練要追求的目標。
語言訓練,動作訓練、行為訓練,注意力訓練、認知訓練等等,一切的一切,都是打通孩子連接他人的渠道,而不是為了訓練而訓練。如果我們訓練了孩子的語言,而孩子不能把學到的語言用于人際溝通,那么這種語言訓練的價值是零。我們訓練了孩子認識顏色,按顏色分類,這種抽象能力需要適時地實現向社會認知提升,孩子需要給社會生活事件分類,然后按照每一類社會生活事件規律處理交往問題,這個時候,認知訓練才實現了它應有的康復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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